浸大視藝女生被控帶螺絲批

浸大視藝女生被控帶螺絲批

【本報訊】前年11月13日發起「大三罷」行動期間有示威者在九龍塘聯合道堵路,其間一名浸大視覺藝術系女生涉嫌管有一支螺絲批,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昨開審,警員供稱從被告斜孭袋搜出涉案螺絲批,惟他不知道被告有否參與堵路,看不到她曾拿着或使用該螺絲批,亦不清楚該螺絲批是否適合拆除欄杆。被告則自辯稱,當日她打算就社會議題做藝術創作,遂到現場觀察及取材,其間撿拾了涉案螺絲批。

警員16190陳偉彥(譯音,圖)供稱,當日有大批黑衣人用磚頭、鐵欄等雜物堵路,發現警員後隨即逃走,當中被告楊明芳(21歲)身處逃跑的黑衣人群後方。陳追截期間,被告失足跌倒,陳遂制服她。

稱觀察堵路現場蒐集素材

被告自辯時透露,她於案發時正修讀兩個陶瓷課程,課堂上需要使用螺絲批等工具。當天她打算去堵路現場觀察,並穿深色及素色衣物,以免親友看到報道後擔心。她亦帶了眼罩及豬嘴保障自己,以防警方放催淚彈。被告憶述,當日與同學離校後,便沿聯合道觀察有甚麼創作素材,並拾起涉案螺絲批、兩根螺絲及一對手套,「(螺絲)執咗先算,返到去再加以發揮」。至於螺絲批及手套,她打算自用,因學校於停課期間不外借工具。未幾示威者開始逃跑,她亦急步離開,其間被警員撲倒制服,致下巴撞地受傷。

控方質疑,被告聲稱要蒐集創作素材,卻沒拍攝任何照片或影片。被告解釋,她擔心拍攝會被示威者責罵,加上她在現場逗留的時間很短,來不及拍攝。控方又質疑,被告稱擔心路上拾起的物品骯髒,卻戴着拾來的手套。她解釋稱,該手套甚新淨,她認為隔手套摸街上物品較乾淨。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0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