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子手球港隊主教練與隊員及前隊員三人被揭偽造隊員訓練出席紀錄,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發放的政府訓練津貼共2.8萬元。主教練早前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求情指獲手球總會續聘,昨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單親家庭長大,有運動天份及領導才能,香港手球總會對被告有相當高評價,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社服令。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指案情相當嚴重,但同意非同類案件中最差,被告原有良好品格,對運動界有貢獻,考慮被告即時認罪,故接納報告建議。
三名被告分別為主教練葉仕仁(34歲,圖)、隊員黃穎彤(26歲)及前隊員許穎珩(22歲)。葉被指2019年4月至9月與當時為隊員的許或黃不誠實地遞交黃穎彤某兩個月、或許穎珩某四個月出席訓練的虛假資料,令體院根據「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劃」向許或黃發放每月4,000元資助。
根據計劃,運動員的規定訓練出席率須達80%,惟被告偽造隊員出席紀錄。許的訓練津貼涉款1.6萬元,黃則獲發1.2萬元。兩人早前獲撤控,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了事。
案件編號:STCC4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