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7.21元朗西鐵站恐怖襲擊一周年,兩名青年翌日凌晨在青衣一處橋墩牆上噴寫「FreeHK」、「721」、「831」、「國安法X」等字句,遭巡邏警員發現拘捕。一名涉案19歲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劉淑嫻昨判刑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噴上反政府標語,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並會鼓吹他人犯法,故將感化報告建議的一年感化令加倍,判被告接受兩年感化。
被告黃灝謙(19歲)承認去年7月22日在青衣北橋損壞路政署的三條橋墩。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按要求向政府全數賠償4,057.7元。
辯方亦指感化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已感後悔並有反省,坦白承認所有案情,承諾將來會奉公守法。報告建議判處一年感化令,辯方亦冀法庭判非監禁式刑罰。劉官終判被告兩年感化,並要求被告在居住、學習、工作及交朋友上要得感化官批准。
被告早前求情透露來自單親家庭,中學畢業後修讀設計課程,亦是霹靂舞義務導師,有志參加奧運霹靂舞比賽,承認一時貪玩及衝動犯案。另一被告無業青年黃兆明(23歲)早前撤控,准自簽1,500元守行為兩年結案。案件編號:WKCC24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