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以涉違《社團條例》為由,要求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提交資料,當中包括解釋民陣、支聯會等26個團體去年聯署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赦里亞(Ms Michelle Bachelet Jeria)的原因。對此,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言人科爾維爾(Rupert Colville)昨回覆本報指,關注民陣被查一事。
去年12月10日,民陣有份聯署的「國際人權日70周年──停止酷刑 尊重人權」聲明,促請米歇爾根據禁止酷刑締約國的責任,就多宗酷刑指控作出調查及監察,包括要求中國及香港政府改善人權、停止濫捕等問題。警方日前要求民陣解釋參與聯署的目的及原因。
科爾維爾回覆本報就有關事件查詢時指,關注民陣因參與聯署被查,指事件是在香港落實《國安法》後,公民及民主空間持續受打壓之中發生,強調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是開放及容許公民參與社會的「基本支柱」,必須按香港適用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受法律保護。
科爾維爾又提醒港府,所有人和團體都應可安全、不受阻礙地與聯合國及其人權機制接觸和溝通,當局有責任確保個人和團體不會因為與聯合國合作遭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