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告票跪求警 傷殘漢口罩沒遮鼻罰款

收告票跪求警 傷殘漢口罩沒遮鼻罰款

【本報訊】市民去年8月在將軍澳一帶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墮斃九個月,其間有殘疾街坊推單車經過現場,遭軍裝警員票控在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以傷殘津貼為生的街坊自辯指一度向警員下跪叩頭稱:「我係殘疾人士,我冇錢,畀次機會。」惟警員回應:「唔好扮嘢。」票控被告的警員則稱被告曾叫喊「毅進仔、死黑警」。裁判官杜浩成即日將案審結,認為現場警員在高度警戒的狀態下,不可能在無緣無故被謾罵後誣衊被告沒戴口罩,裁定罪成,罰款4,500元。

控罪指被告韓志昌(55歲)去年8月8日晚上在將軍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的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警員20639劉綽然昨供稱,當時看見被告大叫「死黑警,毅進仔」。劉見被告的口罩沒有妥善遮蓋鼻子,只及人中位置,遂向被告大聲叫「戴返口罩」,又向同袍稱被告沒有戴口罩。未幾劉看見同袍上前調查被告,他其後向被告發出告票。此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向劉下跪並說:「對唔住,係我錯。」

■被告韓志昌(圓圖)去年8月收告票後,向警員下跪稱「對唔住,係我錯」。

官:難想像警因謾罵推被告

沒聘代表律師的被告出庭自辯,稱當日在馬路上踩單車,其間遭警員要求返回行人路,於是他走往斑馬線等紅燈。未幾有四至五名警員推他往佛教小學,其中一名警員捉住他的手臂,要求他出示身份證。被告解釋口罩「跌咗少少,已即時戴好」,惟警員堅持票控。被告遂表明自己是殘疾人士,望對方開恩,又下跪叩頭。惟警員稱:「唔好扮嘢。」

杜官裁決指當時警員要處理社會事件,若被告當時沒有阻礙警方執勤,實難以想像警員會因為無緣無故的謾罵而將被告推向牆邊,繼而誣陷他沒戴好口罩。警方明知媒體在場,犯不着講大話。杜官又指,警員證供直接清晰,既無造作亦無誇大,現場片段亦支持警員說法。反而被告供詞有違常理,若他有如所聲稱般一直戴口罩,何以又要理會警員指示,故拒絕接納被告證供。杜官又指片段確實見到被告的口罩只及人中位置,無遮掩鼻孔,在警員要求下才將口罩拉高至鼻樑,裁被告罪成及罰款。被告現靠每月2,000多元的傷殘津貼為生,獲准分期攤分付罰款。

案件編號:KTFS5/21

■記者曾在其他案件見到有警員證人在公眾地方除口罩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