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理大案】
【本報訊】警方前年11月18日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再由「家長車」接走。警方拘捕七名「家長車」司機及14名車內乘客,控以七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提訊,其中三人沒到庭,控方反對餘下18人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准18名被告保釋。案件將在區域法院審理。
雖然本案並非涉國安罪行,但昨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被告中七人是學生,有兩人為理大生、一人是理大專上學院學生,及一名現年17歲中五女生,她被捕時僅15歲。三名沒出庭的被告為33歲報稱無業的伍卓文、34歲物業管理黎敬暐及32歲女客戶服務員曾瑞娜,蘇官頒下拘捕令。
據悉,警方當時截停七輛車,共拘捕37人,大部份人踢保,其中一人被控危險駕駛,早前已提訊,稍後跟本案合併。警方上月26日擬拘捕餘下36人,但當中15人已離港,僅拘捕21人,昨再有三人沒到庭。據了解,警方現時獲得的車cam影片,拍到家長車駛向被警員截停的方向,但沒警方證人目擊有人游繩並登上「家長車」。
案件將在區院審理,蘇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再訊,准各人以現金一萬至五萬元不等保釋,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三次,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大部份被告須宵禁。昨有出庭的18被告依次是何英傑、林斌、伍偉楠、冼宏俊、林施雅、梁卓鋒、陳俊鋒、麥韜、伍卓文、利文熙、17歲姓黃女生、張頌熙、梁穎欣、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黎靖言、17歲姓陳女生,有任銀行經理,亦有從商,年齡介乎17至41歲。
案件編號:WKCC16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