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姊力證約弟到中大影畢業相

被告姊力證約弟到中大影畢業相

【二橋暴動案】

【本報訊】四名大專學生牽涉前年中文大學二號橋暴動案,其中一名被告胞姊昨出庭作供,力證案發當日是她的畢業典禮,原本約了十多名親友到中大拍攝畢業照。雖然官方畢業典禮最終取消,但科主任相約當日回中大影相及作臨別感言,故她按原定計劃約親友到中大影相;惟案發當日,她因交通問題決定不去中大,卻因「一下子要通知好多朋友」而忘記通知弟弟。

本案第三被告張俊浩的姊姊張茵桐(22歲)昨供稱,案發時她修讀中大專業進修學院的公關及廣告高級文憑,前年10月收到通知,同年11月12日在中大舉行畢業禮,故11月初已約定多名家人朋友到中大拍照。惟畢業禮前一天,她收到校方通知將取消官方畢業禮,但科主任黃國祺透過WhatsApp邀請學生11日中午到百萬大道影相見面,「佢話難得喺中大,可能都冇機會再返去,有邀請我哋返中大影相」。

臨時取消 忘記通知

由於黃邀請學生出席「非官方典禮」,故她維持約親友下午3時中大正門集合。辯方呈上張與黃的通話紀錄截圖,顯示黃前一晚7時向學生發出邀請訊息。惟當日早上,黃再發訊指典禮延期,她最終沒回中大,但約3時弟弟致電她稱已到中大,她才記起忘了通知他。

而第四被告鄧希雯(24歲)亦供稱,她去年於中大修畢中文文學士及教育學士雙學位,案發當日她清晨約6時回到中大圖書館,因11月是期中考期間,她分別在12日、13日有英文滙報及中文小組導修功課死線。前一晚雖收到大學電郵指12日課堂取消,但她希望將功課紙本交到信箱,且文獻工作需在大學圖書館及內聯網才可處理,故回圖書館做資料搜集及檢查註腳等工作。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