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擺示威裝束公仔:助官認人

控方擺示威裝束公仔:助官認人

【7.28上環暴動案】

【本報訊】前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其中23人被指參與暴動。案件昨第48天審訊,庭上突然豎立四個穿上示威者裝束的模特兒公仔,原來是控方安排用來反映被告被捕時的衣着及裝備,協助法官認人。惟法官陳仲衡指公仔或會提示將作供的警員證人,建議先搬離法庭。

四個公仔在陳官右側約兩、三米遠,其中一個戴上黃頭盔、護目鏡、豬嘴,穿黑衫黑褲、黑手袖及白手套,揹淺色背囊。有被告進入庭內後看見公仔,隨即與律師團隊或其他被告「咬耳仔」;有旁聽人士發現後亦向親友表示嚇一跳。

官着先搬走 免提示作供警

控方指辯方將爭議其中九名被告的身份,但暫時僅找到四個公仔,穿上控方指稱四名被告陳梓康、陳希雋、李少康和黃柏賢被捕時的衣着及裝備。控方表示證據提及另外五名被告時,會為公仔換上控方指稱五人所穿的衣服和裝備。控方又透露其中一個公仔似乎是女性模特兒公仔,惟認為重點在公仔可顯示被告的裝束及衣着。控方又指將傳召反覆觀看傳媒及警方片段的警員作供,他可指認相關被告。

陳官指既然公仔是用來協助他,為免提示將作供的警員證人,應先將公仔搬離法庭,並着控方先拍下公仔穿上九名被告被捕時衣着和裝備的照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