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信攜刀煮飯 照判導師囚八月

官信攜刀煮飯 照判導師囚八月

【本報訊】警方前年11月包圍理大其間,患有過度活躍症的興趣班導師試圖離開校園,遇警截查被搜出摺刀、雷射筆等物品,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昨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查問下透露,被告原本打算帶摺刀入校園煮飯,雷射筆則是興趣班道具,惟他離開時擔心遇上危急情況,故才擬用作自衞。嚴官接納辯方解釋,同意涉案物品在被告攜離校園時才變成武器,惟案發時現場混亂,被告一旦使用這些物品,會對人身傷害造成極大潛在風險,終判囚八個月。

案發前年11月19日,本案控罪僅針對被告黃錫鴻(25歲)管有摺刀及雷射筆,但嚴官關注他同時管有54粒波子、另一支不能正常操作的雷射筆及長78厘米的繩,質疑被告為何管有兩支雷射筆及為何將摺刀放在褲袋等,又認為如果波子散落一地,可阻止他人前進。

指理大混亂下使用可傷人

辯方解釋指,波子、長繩和不能正常操作的雷射筆都是被告教授雜耍及魔術時所用,惟他發現雷射筆損壞,遂在校園內拾了涉案雷射筆;被告原本打算用摺刀在理大內煮飯,但有關物品離開校園時變成自衞武器。辯方又指被告雖將摺刀放在褲袋,但刀鋒沒外露,當時他也沒手持摺刀。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成長於破碎家庭,但憑意志力克服困難,向有特殊需要的小朋友教授魔術,犯案只是受社會激烈氣氛影響所致。嚴官則指被告獲朋輩撰信求情,評價正面,足見他案發時有一定工作及社交能力,不同意患病與他犯案有直接關係。

案件編號:KCCC27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