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疏忽釀康橋慘劇」墮斃童家屬大狀籲陪審團提監管建議

「系統性疏忽釀康橋慘劇」
墮斃童家屬大狀籲陪審團提監管建議

【本報訊】患有自閉症的14歲智障男童,五年前於葵涌私人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死因庭完成舉證。代表家屬的大狀陳詞時批評,事件源於人為及系統性疏忽,是完全可避免的悲劇。大狀痛陳院舍職員培訓及人手不足,缺乏監管,即使發生事故,主管和董事亦毋須問責,認為法例猶如無牙老虎,揚言一日未改善,「只會不斷重演」。大狀懇請陪審員就院舍監管制度給予建議,呼籲陪審員行出第一步,並謂只要每個人在各自崗位上努力,便可為社會進步帶來蝴蝶效應。

墮斃男童梁子駿於2016年8月23日被發現倒卧在葵涌禾塘嘴街萬成大廈後巷,當時3樓的康橋之家窗門被打開,窗花損毀。死因庭上周已傳畢所有證人,家屬大狀陳偉彥昨結案陳詞,預計陪審員今退庭商議裁決。

斥人手安排荒謬絕倫

大狀指,院舍主管吳純真短短一年半由助理員擢升為主管;負責照顧子駿的護理員鍾偉英,移民來港首天即加入康橋,語言和文化皆未適應就開始工作;司機李錦全是精神病患者,大狀質疑「安排疑似院友的精神病患者全日工作,照顧40多名院友,是否合適、合理」,直斥安排荒謬絕倫。

大狀續指,院舍當時人手不符社署指引。根據更表,事發時應還有一名護理員當值,但眾人證供從沒提及她,「是否真實存在,冇人知」。大狀又指,若事發時有人當值,「點解成個窗花拆咗,唔覺;成個人跌落街,唔知」,質疑人手是真空狀態。

此外,院舍閉路電視一直沒運作,涉案房間亦無安裝鐵絲網,大狀指若閉路電視如常運作,且有職員監察畫面,便可發現子駿進入涉案房間,悲劇或能避免。雖然院長劉潔心自言盡心盡力,問心無愧,但大狀質疑院舍職員證供不盡不實,自私自利,更疑發生糞便抹面此等駭人聽聞事件,反問:「是否真的問心無愧?」

社署無規定釘牌罰則

子駿一家居於公屋,爸爸有虐兒紀錄,媽媽含辛茹苦養大子駿,當她發現子駿身上有傷,只能啞忍,擔心子駿一旦被康橋拒之門外,不知如何是好,身為母親卻無法為兒子主持公道。校內社工不見子駿有自殘行為,但他每天返學都有新傷勢,大狀質疑:「到底子駿喺康橋受到咩遭遇?」子駿母親聞言,傷心痛哭。

除康橋外,大狀亦批評社署監管欠妥,社署督察被問到如何決定吊銷院舍牌照、及發出幾多封警告信可吊銷牌照時,均謂無規定,他巡查時更無核實更表,試問公義如何彰顯。大狀指法例對職員的要求可謂沒有,對董事亦毫無監管能力,即使被檢控也只是罰款停牌,董事大可捲土重來開設康橋二號、康橋三號,「法例嘅存在有咩意義呢?」

大狀懇求陪審團就人手比例、員工培訓、規管發牌機制、加強執法人員培訓等作建議,無論意見是否獲政府接納,也不要卻步,不要麻木。大狀最後引用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話,「Take the first step in faith, you don’t need to see the whole staircase」,籲陪審員行出第一步,「行第一步往往是困難,但就會有人行第二步」。

案件編號:CCDI4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