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未補地價 開價逼近私樓 違規出租公屋回報78厘

業主未補地價 開價逼近私樓 
違規出租公屋回報78厘

【本報訊】本報發現有公屋單位成為業主生財工具,部份早年購入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的業主違規在未補地價下「偷雞」出租單位,更有屋主「獅子開大口」,開價逼近同區私樓,勁賺78厘回報。

記者:朱潔玲 周詠雯

租置計劃1998年推出,讓指定公屋屋邨租戶可用市值僅約一成半的價錢購買自住單位,有關單位有轉售限制,必須補地價後才可在自由市場出租或出售,否則只可於第二市場出租或出售予綠表公屋家庭,補價金額按原先所獲折扣計算。計劃2005年終止,但今個月該些租置屋邨貨尾單位將重見天日,連同新一期綠置居一併出售。約800個租置公屋回收單位售價為14萬至126萬元,最低首期只需7,000元。

■社交平台近日出現不少暗盤帖文,更有屋主圖文並茂公開招租。

大狀:法律不承認有關租約

近日社交平台的「搵屋網」湧現不少出租暗盤帖文,更有屋主明目張膽圖文並茂公開招租。記者嘗試發帖徵暗盤,未幾即收到不少回覆,地點遍佈各區,更有去年底才收樓、未過禁售期的居屋,但主要均是早年透過租置計劃買入、仍未補地價的公屋單位。

屯門建生邨有業主放租單位,面積約443平方呎,月租叫價8,500元,租金媲美一般私樓。該大廈樓齡逾30年,涉事單位業主1998年以優惠價13萬元購入,一直未補地價,租金回報率達78厘。

記者到附近地產舖視察,發現鄰近建生邨的私人屋苑兩房單位叫價介乎約9,800元至11,000元。與建生邨相隔一條馬路的海麗花園單位叫價只貴1,500元,但該單位屬高層而且面積更大。

根據房屋署數字,已出售的16萬個租置單位中,至今只有約1.5%單位已補地價,可於自由市場出租或出售。房署無提供過去因違規出租未補價租置單位被檢控數字。

恒生大學商學院副院長梁劍平認為,有關現象源於補地價誘因太低。他解釋屋主補地價原因只為轉售或出租,但地價連年攀升,即使屋主花了大筆金錢補地價,市場競爭力仍不及私樓。他反問若公屋戶能負擔補地價價錢,何不將該筆錢當作首期另置物業。他形容有關現象屬機會成本問題,因政府難有足夠資源抽查全港公屋單位,屋主被檢控機會極微。

大律師陸偉雄指不論業主和租客訂立的租約如何,若業主違反政府合約在先,法律上不承認有關租約,如遇上欠租租霸,業主將不能到土地審裁處追租;若租客租了一個法律上不認可的單位,租客亦不受法律保障,建議租客小心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