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7月1日實施的港版國安法成為騙徒犯案工具,警方至今接獲15宗涉利用港版國安法的電話騙案,損失金額最高個案涉款220萬元。有險些被騙的事主稱,騙徒指稱其手機發放港獨資訊,涉違國安法,被要求將900萬元積蓄轉往新開設的網上戶口,又以方便調查為由,要求事主買新手機。騙徒更給事主四萬元作為手機費用及銀行罰款,令事主信以為真,其後銀行職員及時發現報警,事主才幸保不失。
70歲陳女士4月4日接獲聲稱「香港中央電訊局」人員來電,對方講出陳女士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指其電話發放宣揚港獨消息,違反國安法,要求她向內地長沙公安局解釋,對方聲稱發現陳的銀行戶口涉嫌洗黑錢,要求她提取所有900萬元存款,改往另一銀行開設網上戶口;騙徒又將一萬元滙入其戶口,要求她購買指定手機及下載一個應用程式,並輸入網上戶口和密碼,方便聯絡,「由於對方透過通訊軟件發放我嘅相片連同法院簽署嘅拘捕令,令我相信係真」。
陳女士續稱,騙徒在過程中疲勞轟炸她幾小時,「電話係無停過,同埋話錄緊音,但佢語氣並非恐嚇我,反而同我研究會喺邊度幾時交個身份證畀其他人,點解人哋會攞到我嘅身份證,其實(當時)覺得佢係幫緊我」,騙徒又聲稱是機密案件。
因陳女士要提取900萬元定期存款,需繳付三萬多元銀行罰款,騙徒於三小時內將三萬多元滙入其戶口作補償,「佢話係我協助中國政府調查案件,罰款由中國政府全數畀番我,我都奇怪點解中國政府可以喺三個鐘頭就滙款畀我,對方話:『中國政府非常之高效率』,咁我咪信佢咯。」陳女士其後到銀行提取900萬元,銀行職員起疑報警,900萬元積蓄始幸保不失。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莫子威指出,去年有1,193宗電騙,當中15宗涉「國安法」騙案,受害人年齡介乎17至82歲,損失金額由8,000元至220萬元不等。其中最大損失個案去年8月29日發生,65歲退休女子在沙田家中收到電騙,騙徒聲稱事主違反國安法,要交出金錢以示清白,受害人於是提供網上理財戶口資料。騙徒去年9月至10月期間,從受害人戶口轉走約220萬元。受害人去年10月底報警求助,警方成功截取十萬元,案件中暫未有人被捕。今年首季有200宗電騙,暫未有涉「國安法」個案。
對涉事騙徒給予陳女士四萬元「補償金」及手機費,莫指該手法較罕見,警方懷疑這筆是其他電騙受害人的款項,「佢哋呃緊陳女士嘅同時,都呃緊其他人,相信呢筆錢係由其他受害人戶口存入陳女士個戶口」,警方正追查該案有否涉其他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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