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佯裝租客到屯門建生邨睇樓,涉違規出租的公屋位於中低層,兩房設計,面積443平方呎。單位入伙逾30年,部份牆身剝落,屋主揚言區內同面積單位租金最少萬元起跳,「搵唔到呢啲(價錢)㗎」。
問到會否被鄰居或保安員發現,屋主形容這屬公開的秘密,大爆同邨很多人偷偷出租,「個個都心知㗎啦」。屋主更一早想好對策,着記者對外宣稱是屋主親戚,以及保留一張水電煤單,不能全部轉名,因「房屋署有時都要搵戶主證明」。
記者再到上水太平邨一個公屋單位睇樓,同樣是兩房單位,屋主2002年買入,當時售價不足17萬元,現以8,800元放租,勁賺逾60厘回報。除了要先繳「兩按一上」(兩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屋主更要求至少租兩年和出示薪金證明,條款比租用私樓更辣。
該屋主稱已和家人在將軍澳置業,「未來廿年都唔會返嚟住」。他對非法出租毫不諱言,與記者見面不久即強調單位未補地價,只可租予綠表人士,故要大家有共識,「合約我係有嘅⋯⋯但你話會唔會到律師樓打釐印呢,就唔會喇」。記者稱擔心被揭發時,屋主稱「你話係大佬嘅咪得囉」。他稱房署不會上門巡查,加上大廈有其他單位已補地價出租,保安難以分辨,囑記者低調一點便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