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事牙醫診所疑沒聘助護,事發時僅牙醫及女事主獨處一室。根據《香港牙醫專業守則》,無明文規定牙醫診所必須聘助護。有街坊指,姪女多年前到涉事診所求診,後來表示被牙醫「不停摸塊面」,但最終無報警或投訴涉事牙醫。
事發後,多名街坊網上留言指事發診所屬「一人診所」,涉事牙醫登記、治療、清潔工具「一腳踢」,有病人進入才步出櫃枱,疑因此有機可乘。
附近開舖的街坊林小姐昨亦指診所無護士,涉事牙醫收費較便宜,數年前她姪女到該診所求診,後來向母親稱被牙醫「不停摸塊面」。對於涉嫌非禮事件,她指「上得山多(終遇虎)囉」。葉小姐則認為最好有助護在場,她去過沒助護的診所求診,醫生會打開房門,避免獨處,「盡量小心啲,搵返啲相熟嘅牙醫睇。」
記者翻查《香港牙醫專業守則》,無發現明文規定牙醫診所必須聘請助護,及治療期間是否需有第三者在場。有不願具名的牙醫指,香港牙醫學會無規定必須聘請助護,但大多數牙醫診所都有助護。
至於西醫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規定,「為病人進行親密檢驗時應讓病人知悉會有護理人員在場。如果病人要求沒有護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接受檢驗,則應在醫療記錄中記下該項要求」。醫學會會長蔡堅指,醫委會建議西醫診所「最好請多個人」,惟非必須執行。他建議病人若對診所無助護感憂慮,應拒絕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