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愛貓Mimi交託前僱主照顧的女貓主,揭發Mimi被人轉售,更有指新主人已為Mimi植入晶片,令事件可能演變成爭貓案。女貓主稱一向儲起的貓鬚及Mimi求診單據,作為貓主證據,亦有獸醫稱可透過貓鬚檢驗DNA確認身份,但事先須得新主人配合同意才可化驗。
歐小姐稱,雖然她未為Mimi植入晶片,但她過往一直習慣為Mimi儲起掉下的貓鬚,亦保留Mimi過去求診單據,相信可證明自己是貓主。獸醫黎昌生指,本港沒法例要求為貓隻植入晶片,對有指新主人為Mimi植入晶片感奇怪,不排除有人可能將貓咪運往其他國家或地方所作的證明。他指可透過貓鬚檢驗DNA,但「要有埋Mimi嘅貓鬚驗證對比,先可證明係咪同一隻貓」,估計新貓主未必配合,或要由警方要求法庭頒令作化驗。
大律師陸偉雄稱,若證實新舊貓主均以合法途徑獲得貓隻,雙方都可視為貓主,只能透過協商方法解決,因雙方各佔一半擁有權,或須由其中一方賠償一半價值給對方;若雙方都不肯讓步,便可能要交法庭處理,屆時法官會視情況作決定貓貓歸誰人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