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警在太子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當場被擒後更刪除照片,事主原來是警隊女高級督察。休班警早前承認遊蕩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反修例示威時身處前線,雖獲嘉獎,但友人因其警察身份而孤立他,且女友與他分手,他為紓壓才沉迷色情網站,拍攝事主裙底因其貌似前女友。裁判官陳慧敏昨判刑指智能電話普及,偷拍裙底越趨猖獗,須判阻嚇性刑罰,判監兩周。
被告吳世平(28歲)在去年8月25日犯案,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已接受心理治療,再犯風險低,且獲家人支持,認罪已令他失去工作,望判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被告沒利用警察身份犯案,以往同類案件其他被告刪除照片,都只控告遊蕩或有違公德,「點解(本案)被告係差人就要加多一條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亦稱事主的裙很長,被告「乜嘢都影唔到」,沒對事主構成心理壓力。陳官聞言即表示不同意,直指偷拍過程已令事主驚慌,被告身為警員卻知法犯法。
辯方早前求情時,提及被告其中一個犯案理由是事主貌似前女友,故他一時衝動、情不自禁犯案。陳官當時質疑若事主貌似前女友,被告理應拍攝事主正面容貌而非裙底。辯方解釋,被告當時情不自禁,難理解自己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