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 政府修訂 1選委可提名5人 學者:免部份建制派入閘無門

立會選舉 政府修訂 1選委可提名5人 
學者:免部份建制派入閘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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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昨就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公佈多個修訂,大部份選委日後在立法會選舉將享有「一人可提名五人」的權利,讓他們可透過不同身份在地區直選、功能組別、選委會界別提名最多五名候選人,反觀一般港人只能提名一人參選,連新民黨葉劉淑儀也表示,難以理解為何選委可提名如此多人。學者認為,政府放寬選委的提名限制,是擔心部份建制派無法取得足夠提名入閘。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政府提出多個修正案,包括將負責審查參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人數上限由五人增加至八人,除了訂定行政長官除了委任主席及兩至四名官守成員外,須同時委任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員。針對議員關注資審委委員是否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當局解釋資審會屬於「公共機構」,《防賄條例》的監管機制適用於資審會。政府亦建議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條文,列明對資格審查委員會因應國安委所作出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日後所有立法會候選人均必須取得五大界別各界別最少兩名特首選委的提名。建制派早前表明不滿在立法會選舉中,特首選委在功能界別或地方選區中,不能以不同身份提名不同候選人,結果政府剔除相關限制,容許選委在立法會選舉中,最多可以不同的身份在五份提名表格簽署為提名人。

換句話說,在未來的立法會選舉中,擁有功能組別選民資格的選委,可先以地方選區的選民身份,提名一名候選人,然後他可透過選委身份,在任何一個直選選區提名另一個候選人,繼而他可以利用其功能組別選民的身份提名一名功能組別候選人,再以選委的身份,在任何一個功能組別提名另一個候選人,而他本身擔任選委,亦有權提名任何一位參加立法會選委會的候選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樂詩

參選人毋須申報外國國籍

本報粗略計算,1,500名特首選委中,擁有功能組別選民資格的選委,至少多達約1,000人,他們享多達5,000個提名權利,這較一般普通選民和有功能組別資格的選民,只享有一至兩票的提名票更多。連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亦指,「我唔係好明個理據,點解要畀個選委咁多提名……1,500個選委可以提名好多人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秘書長鄧忍光指,曾就此向中央了解當初修改《基本法》附件二的想法。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繼而透露中央部門認為,特首選委在地方直選、功能組別的提名權上,並沒有限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樂詩則指,選委不單享有選委身份的提名權,也享有在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的提名權利。工聯會黃國健則感謝政府因應選委的法定身份作出修訂,大讚是從善如流和合理。

工聯會麥美娟早前要求,應在法例中清楚訂明資審會可要求候選人提供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或擁有BNO的資料,但政府拒絕有關建議,原因是要為資審會提供靈活性,容許資審會要求候選人提供任何資料。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估計,政府容許擁有功能組別的選委,最多可享有五人,是擔心限制選委的提名權利,會令包括建制派在內的部份人無法取得足夠提名入閘。他批評,立法會參選人要取得選委會五大界別的提名才可入閘,令選委會變成特權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