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日前接受訪問,表態支持林鄭月娥「留低」連任,理由「風趣」,居然是引用英諺,「the devil you know better than the devil you don’t」(意即「寧可跟你熟悉的魔鬼打交道」),接着解釋:「林鄭確有很多短處,亦有很多長處。我覺得如果她有機會多做五年,可能工作會做得好些。」
明刀明槍形容當今特區政府領導人為「魔鬼」(devil),算不算抹黑?我想起「香港國安法」有一條水蛇春咁長嘅罪,叫「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律政司可援引此條控告湯大狀嗎?
天地間最邪惡的東西,是「魔鬼」,以此極盡侮辱的字眼稱呼特首,等於罵特區政府為「魔鬼政府」,明顯會引發港人對政府的仇恨。至於「各種非法方式」與「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留意「各種」與「可能」四字,詮釋空間比太平洋更闊。未確定是否「非法」?不急,先把對國安構成威脅的湯家驊收監,再慢慢調查不遲。
如果湯家驊嘲弄領導人為「魔鬼」也安然無恙,今後香港市民是否可直接稱呼林鄭為「devil」呢?如果不可,why not?聽過一種說法,香港現在有五類人不能罵:警察、國安、法官、共產黨、習近平。湯家驊認識的「魔鬼」不在此列,所以某程度上是可罵的,但必須罵得有分寸,不可踩紅線。湯大狀若沒被捕,即表示「魔鬼」或「devil」是合法的了,對不對?
「梁粉」張志剛撰文反駁湯家驊,指自己查過資料,發現那諺語源自482年前愛爾蘭,「究竟還有多大權威,是否還適合當今世代?」其實那英諺的源頭,可上溯至更久遠的時代。古羅馬劇作家普勞圖斯(Plautus)早寫過「Habeas ut nactus: nota mala res optima’st」(已到手的,不妨留着:你認識的壞東西就是最好的東西)。
諺語不會因年代久遠而失效,此乃常識,何況連習近平也常引古語,張志剛這樣說,政治觸覺未免太差。他還說,近三十年來歐美國家領導人選舉,主軸都離不開「改變」(change),令我噴飯。哈,歐美領導?中國人不吃這一套!張志剛果然心繫「振」興「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