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范冰冰爆「陰陽合同」逃稅案後,中國對藝人片酬又一系列的限制。有內媒爆不少藝人已懂得規避,先為親戚或經理人在劇組巧立名目一些職位,再由他們收取該「職位」的「片酬」,故表面上壓低了藝人的片酬,但將藝人透過親朋好友的「職位」,實際仍可獲天價片酬。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自范冰冰事件後,多次升級「限薪令」,現時明確要求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70%。
根據內媒《第一財經》,片酬按照正常程序,一般為片方打給藝人經理人公司,完成片方對經理人公司轉賬,經理人公司會先交納各種稅款,繳納之後的金額按照與藝人簽訂的合同比例分賬,最後再由藝人支付自己部份的個人所得稅。
由於「限薪令」,圈內部份流量明星為了規避風險,通常會將自己的親戚或經理人安排在劇組,給予一個監製、製片或策劃之類的「職位」,製片方將給予明星的片酬分別給到這些親戚或經理人所任職的「職位」,因此看似演員本人的片酬是數千萬元,實則將關聯人士的收入加總在一起,或可達上億元。
所謂「陰陽合同」,指合同當事人簽訂兩份不同內容的合同,一份對外作法律文件,作避稅用,另一份合同對內,才是真正合約細節,往往是超出法規。
《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