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遭侵權獲賠60萬

劉德華遭侵權獲賠60萬

香港四大天王中,劉德華近年密密北上發展,惟近日卻捲上侵權案,據內地傳媒報道,上海一家公司在簽約儀式上擅自使用劉德華的照片,還稱劉德華代言他們的產品。當時該公司還表示:「今天產品進行全方位品牌形象升級,實力派明星劉德華,三代人心目中的男神,他積極正向,是正能量的化身和代表……經過全方面考核,最終雙方達成戰略合作!」

報道指,劉德華在得知肖像被人挪用後,與經理人公司多次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不果,最後才決定告上法院。而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在其官網、產品包裝、產品宣傳、銷售等方面都使用劉德華的姓名和肖像。因此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認定,該公司的行為確實侵害劉德華的姓名權和肖像權,要求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劉德華60萬人民幣。目前一審判決已生效,雙方都沒有要求上訴。

■有內地公司在簽約儀式上,在佈景中用上劉德華的相片,令人誤會劉德華是該公司的代言人。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