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屢被建制陣營炮轟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於親建制報章《星島日報》昨日刊出的專訪中表明,港版國安法合法及必須,只是大律師公會對個別條文有意見,同時又透露他上周已去信英國大律師公會,斥英國無理及無權要求終審法院的英籍法官總辭,強調自己並非政客亦不「反華」。
中聯辦日前發文批評夏博義為「反華政客」,之後特首林鄭月娥也稱,若有情況顯示大律師公會沒有根據法律行事,「政府就要採取行動。」夏博義在專訪中指,大多數國家都有訂立維護國安法例,故港版國安法屬合法及必須,惟他認為港版國安法第60條保障駐港維護國安公署及其人員,享有香港法律規定其他權利及豁免,卻免除公署官員因其行為而受法律挑戰可能性,故大律師公會有責任研究條文並建議修改,日後亦會向政府提交建議書。
提到英國主張香港終院英籍法官集體總辭,夏博義指海外法官對終院維護法官和司法獨立有很大貢獻,他上周去信英國大律師公會,批評英國無理及無權要求英籍法官總辭,又指香港法制完善,若他向英國「攤牌」後卻毅然辭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便會危害到終院海外法官情勢。
夏博義早前評論8.18集結案判決時,指若市民和平表達權利被剝奪,最終或會轉向具破壞力的途徑。他在專訪中指,在反修例運動初期已表明,一旦暴力示威持續,對香港經濟、自由、生活方式會造成不可彌補損害,他一直呼籲不要繼續損害香港,反對暴力行為,包括暴力示威者或警方使用過份武力。
他又提到香港與內地最大不同之處在於「法治」,即使愛國者表達親中意見,亦不應被異見人士報復;香港警察亦不應向和平示威人士發射胡椒噴霧或催淚彈,重申大律師公會絕非「政治組織」,只是採取行動及發言時,無可避免接觸及政治敏感議題,令外界甚至中聯辦有誤解,強調他們是一群捍衞法治大律師。
另外,有報道指大律師公會正就李柱銘及吳靄儀在8.18流水式集會案定罪進行調查。大律師公會承認執委會正進行有關調查,但在完成調查前不會評論或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