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評估變減薪 團體批評不公

殘疾評估變減薪 團體批評不公

法定最低工資2011年生效後,政府當時聲稱考慮到殘疾人士就業困難,推出生產能力評估機制,殘疾人士按生產能力釐定工資,惟其實際工資可能只有最低工資的一半。十年過去,累計673名殘疾僱員接受評估,有殘疾人士團體認為計劃不公,促請當局取消。

勞工處稱未接獲投訴

殘疾僱員及其僱主可透過生產能力評估機制,自行協議僱傭試工期內的工資水平,但不可少於最低工資一半。勞工處曾於2017年披露,由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有26名殘疾人士接受評估後,其生產能力水平只有50%或以下,意味其收入恐達最低工資的一半。本報在勞工處查詢最新數字,處方稱沒有備存相關數據。

雖然提出評估的權利完全屬於殘疾僱員,但香港復康力量指出,殘疾人士為了更容易受聘,會接受生產能力評估,變相是自動減人工。副會長林耀國認為評估不公,他指出,當僱主聘請殘疾人士時,應與聘請常人無異,「一係請,一係唔請。點解我哋要特別啲,接受評估之後,先至可以得到比最低工資更低嘅人工?」林耀國稱,殘疾人士對自身的工作能力有充份了解,例如要坐輪椅的他不會貿然應徵搬運或須在高空工作的工種,「我哋嘅能力,係自己知道。我想做呢份工之前,我諗我自己都知道做唔做到啦。自己都做唔到,唔會去應徵!」他促請當局取消有關評估。

勞工處回覆稱,沒有接獲殘疾僱員被僱主要求進行生產能力評估,或對生產能力評估結果表示不滿的求助個案,當局會密切監察評估機制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