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兩名子女的37歲婦人,不滿7歲兒子食飯慢,逼丈夫打仔,否則用熱水淋仔,最終熱水濺到兒子,還揶揄「屋企𠵱家有個鍾無艷」。兩日後她與丈夫為錢爭執,開啟電話視像向丈夫直播用熱水向10歲女兒照頭淋的情景,並追逐兒子淋潑熱水,導致一對子女被燙傷。婦人早前已認罪。她解釋幾次斟熱水是為向兒子展示何謂熱水、阻止子女嘈吵,以及與丈夫吵架後飲水冷靜等。法官明言其說法不可信,認為不會有人以飲80℃的熱水來冷靜心情,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柙。
37歲女被告承認普通襲擊、蓄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蓄意而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三罪。案發於去年2月10日和12日,當時兩姊弟年僅10歲和7歲。男童驗傷發現背部有二級燙傷,女童頭皮亦有燙傷。其中男童傷勢已無大礙,但背部留疤。
辯方求情形容被告人生坎坷,後來與現時丈夫拍拖,亦未能取悅男方雙親,對方甚至無出席其婚宴。丈夫收入微薄,經濟拮据,被告每日僅可用100元維持家計。被告長女有讀寫障礙,幼子則有過度活躍和自閉問題,她要照顧孩子、做家務,還要每天為任職自顧司機的丈夫接單安排工作,丈夫卻常以藉口推辭,不願工作。大狀說被告已獲子女原諒,長女有為她寫求情信,指沒有母親替她溫習,成績一落千丈,「我想媽咪返嚟教我」。
辯方又指,被告因女兒升中、家庭經濟及丈夫問題,在壓力下犯案。心理報告雖指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但被告丈夫稱會努力重建家庭,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7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