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訂生活工資水平 保退休所需

倡訂生活工資水平 保退休所需

最低工資以外,多年來勞工團體都主張更進一步,提倡「生活工資」,參考樂施會去年就2020/21年度施政報告的建議,當中指出「生活工資」是指「能滿足工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水平,包括能滿足均衡營養的飲食需要、合理的居住空間、適當的社交生活、基本的學習及醫療需要等」。

樂施會於2018年12月首次經研究計算,公布生活工資的金額應為每小時54.7元,經計算按年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後,2020年的生活工資水平為每小時57.4元。

胡穗珊認為,生活工資是參考了綜援,或者入息中位數之類,再計算供養比例,樂施會的計法是以一般收入家庭為對象,訂立「夠食」、可補底的收入水平,認為已非常保守。

冀政府外判合約做起

胡穗珊目標是食環署、康文署等政府外判合約中,確立一個生活工資水平,非建基於最低工資,而是基於人均生活需要。「外判合約,政府畀錢㗎嘛,佢喺標度付出多啲,外判合約承辦商好似一個代理人角色,打返條數畀政府之嘛,只要數字可預算,每年跟返通脹或點樣去加,外判商會預計通脹咁計人工」。

她指出,現時最大部份的保安、清潔工均是政府外判合約,政府有最大社會責任,若能確立政府外判工資底線,令有規模的企業仿效,或可從而拉高工資水平,「政府拒絕確立生活工資水平,唔想承認自己有貧窮問題,唔想承認自己合約製造緊貧窮在職家庭,多過操作可能性」。

生活工資或可紓緩長者在職貧窮問題,林俊彤批評香港勞工政策難以令低收入長者儲蓄足夠生活,例如前文所提的洗碗工陳姐,一個月只能儲蓄1,000、2,000元,到他日不再適齡工作,就難以維持收入,社會卻將退休後缺乏保障的責任轉嫁個人身上,他認為最徹底保障年長工人的方法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讓整個社會一起儲錢,為未來退休做準備,「政府先注資入『水塘』,對長者而言會更安心,唔好話最基層,就算收入好少少嘅,都要諗退休點算,如果要供樓20、30年,退休唔知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