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算欠準 五發更改令浪費公帑

估算欠準 五發更改令浪費公帑

【本報訊】彩雲道及佐敦谷發展計劃的餘下基建工程一期及二期同樣涉及超支問題,源於工程更改令開支遠超土木工程拓展署估算。署方曾就上述工程發出五次工程更改令,其中三次是針對二期工程的合約C,惟衍生的實際費用遠超估算開支,超支280%至327%不等。署方更因工料清單遺漏施工材料,須額外向承辦商支付120萬元。審計報告批評,更改令的實際費用超出批准人員的批核權限,建議土拓署按照指引提升估算的準確度,並核實材料清單以免遺漏。

工料清單甩漏 付120萬補鑊

根據土拓署資料顯示,合約B由前田建設工業株式會社負責,涉及建造兩條高架連接路和一條行人天橋,以及保養部份斜坡工程,預算開支為1.29億元;合約C則由惠保建築有限公司承辦,負責興建另外兩條行人天橋,預算開支為約8,800萬元。兩宗工程最終分別超支約650萬元及1,380萬元,並延誤約九個月,先後於2010年竣工。

審計報告指出,土拓署曾向上述工程發出五次工程更改令,其中兩次針對合約B的保養斜坡工程。斜坡由中國建築﹙香港﹚集團有限公司轉交前田建設工業株式會社保養,並由工程顧問提交最終審核報告,惟署方其後發現斜坡須再進行改善工程,分別在2008年6月和10月發出更改令,涉款130萬元。

另外三份更改令則涉及合約C的斜坡工程及延伸工地範圍,但更改令的實際費用遠超署方估算,超支280%至327%不等。報告舉例指,土拓署原預算延伸工地範圍的更改令支出為28萬元,但因承辦商須接管新發展用地的保養工作,工程斥資近120萬元才完成更改令,費用增幅逾三倍。

合約C亦出現建築工料清單遺漏施工材料項目問題。報告指,原本工程圖則指工程需用到兩個等級的鋼材,惟相關清單僅包括一個鋼材等級,最終土木工程拓展署須向承建商支付120萬元,以進行遺漏項目所涉工程。

審計報告批評,合約C的三份更改令實際費用,超出了相關人員的批核權限,雖然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已在2019年5月就上述情況發出指引,但截至今年2月,相關指引仍未納入《土木工程管理手冊》,建議署方應將指引納入手冊及提升估算費用的準確度,並核實材料清單以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