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一人不構成集結 涉罵警學生脫罪

官指一人不構成集結 涉罵警學生脫罪

【8.31半周年案】

【本報訊】去年2月29日「8.31太子站事件」半周年當晚,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至翌晨,其間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被指衝向警方防線,指罵警員「X你老母死黑警」,被控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劉淑嫻昨裁決,自言全數接納警員的證供,但被告當時隻身一人,沒證據顯示他與早前集結人群為同一夥人,並不構成「集結」;且被告亦沒作傷人或毀物的行為,不足以構成破壞社會安寧,裁定被告脫罪。

無證據顯示與群眾同夥

被告陳子全(36歲)報稱學生,被控去年3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劉官裁定兩名警員證供清晰,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案發經過如他們所述,但同時明言,即使接納警方供詞,如控方案情有疑點,亦須判被告無罪。

劉官指,兩名警員指案發時沒留意被告是否在為數30人的集結人群當中,當警員發射三發胡椒球彈至人群散開後,兩警才首次發現被告。被告當時獨自一人用粗口罵警,有人欲帶被告離開,但被告不依。

劉官重申,非法集結罪需有三人或以上集結在一起,具共同目的以及作出訂明行為,才可定罪。她認為,集結的30人用粗口叫罵的時間,與被告出現後叫罵的時間並不相同,不能構成「集結」。雖然集結的30人與其後出現的被告均有講粗口,但不能因兩者都有講粗口,便指他們「一起」作出擾亂行為;即使被告當時「行吓停吓」、叫罵警員,但他獨自一人舉起手,沒有傷害別人或損毀財物,其行為不足以構成破壞社會安寧。

早前時任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的督察邢展豪稱,警方設立的防線前方約有30人聚集叫囂。他警告後再指示隊員發射胡椒球槍,人群隨即散去,此時一名男子在馬路上不願離開、急步衝向防線,邊走邊罵「X你老母死黑警」、「打我呀」。盤問下,邢同意該男是孤身衝前,沒其他暴力行為。

案件編號:WKCC25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