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拓署失職 基建超支3.8億 中建石材差劣爆糾紛 反獲賠3,200萬

土拓署失職 基建超支3.8億 
中建石材差劣爆糾紛 反獲賠3,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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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審計署昨日發表新一期衡工量值審計報告,揭發由中國建築等承建的「彩雲道及佐敦谷毗鄰的發展計劃」多個問題。有關項目涉三份工程合約全部超支,涉款3.8億,工程亦延誤近一年才完工。土地平整工程期間,爆破工程亦釀成兩宗飛石事故。

觀塘彩雲道及佐敦谷毗鄰的發展計劃基建工程於2001年動工,地盤面積約35公頃,共分為三張合約進行,工程項目包括平整約20公頃的建築地台以供興建公共屋邨和學校、斜坡和擋土牆相關工程、興建行人天橋及道路改善工程等,截至2020年10月,政府用於三項合約工程計劃的開支為20.574億元,包括工程費用及顧問合約開支,政府當時預料全部工程可於2010年1月完成。

延誤一年始完工

審計報告顯示,上述工程出現嚴重超支及延誤,單論工程整體預算支出為15.53億元,但實際費用結算為19.39億,超支達3.8億﹙約24.7%﹚,而三宗合約工程均較原定完工日期遲,最長更拖逾一年,終延至2010年年末才正式完工,該處的公共屋邨如彩盈邨等則2008年開始入伙。

三宗合約工程中合約A涉及最多問題。該合約由中資企業中國建築﹙香港﹚集團有限公司承辦,涉及以爆破方法挖掘和平整土地,預算開支為13.38億元。但最終因涉及飛石意外、合約糾紛申索等問題,實際費用增至17.01億元,超支約27%,並延期近14個月至2006年12月才完工。

爆破釀飛石意外

審計報告指出,土拓署曾與中國建築發生合約糾紛,該署被指未能適時安排棄置物料用地,導致中國建築須堆存和處理棄置物料並涉及額外開支,以及鞏固斜坡用料估值金額詮釋爭議等。其後中國建築向土拓署提出申索額外款項補償。

報告續指,中國建築運往石澳石礦場的石材數量不足和質量欠佳,另一承建商其後再就此申索額外款項。政府其後因而向中國建築提出反申索,最終雙方經過多輪談判後於2018年達成共識,建基於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政府向中建支付3,200萬元,以解決合約所有爭議。

工程其後亦因土拓署疑未有準確勘測工地地質,因應工程地盤的土地及岩石分佈有不可預見的情況,核准工程預算須再增加2.3億元,以應付額外開支。

報告亦提及,承建商2003年2月及6月進行爆破工程時發生兩宗飛石意外,分別造成一個私人屋苑的五個單位共八扇窗受損,以及九人輕傷、四輛汽車和財物受損,碎片更一度炸往新清水灣道。土拓署表示,或因爆破範圍內的岩石節理狀況欠佳釀成意外,已即時停止爆破工程。

審計署批評,承辦商當時未有就工程採取防護措施,雖然政府2007年因此修訂爆破活動管制並建立相關指引,土拓署應繼續確保爆破活動的管制。

針對工程合約糾紛而導致超支延誤,審計署認為,日後推展涉及挖掘和處理棄置物料的工程合約時,土拓署需就管理棄置物料的加強管制措施及進行詳盡土地勘測,而日後擬備工程合約的文件時,亦應採取措施,按照相關指引嚴格核實合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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