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漢坐15年冤獄 獲賠376萬

河南漢坐15年冤獄 獲賠376萬

2005年起多次被判故意殺人罪罪成,先後遭判死緩及終身監禁的河南男子吳春紅去年獲判無罪釋放。坐了15年冤獄後,吳要求政府賠償約1,87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40萬港元),昨日中國最高法院作出最後裁決,決定判賠314萬元(約376萬港元)。

曾被判毒死兒童囚終身

吳春紅今年51歲,他2004年被指毒害河南民權縣兩名兒童,其中一人死亡,吳被指是因瑣事「報復投毒」,2005年至2007年間,他的案件被商丘市中級法院三次判決故意殺人罪成,處以死緩,但都被河南高級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還重審,之後商丘市中級法院再以故意殺人罪成,判處吳終身監禁。吳春紅提出上訴,河南高院予以駁回,維持原判。

到了2018年,即吳春紅已身陷囹圄13年後,最高法院指吳春紅案證據不確實、不充份,要求河南高院重審。

去年4月1日,河南高院撤銷之前作出的裁決,吳春紅獲宣判無罪,當庭釋放,吳春紅就這樣坐了超過15年的冤獄。

獲釋後,吳春紅向河南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約1,872萬元,河南高院則決定賠償約262萬元(約314萬港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68萬元(約81.3萬港元)。吳提出賠償複議申請,昨日,吳春紅的律師李長青表示,中國最高法院決定對吳賠償314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68萬元增加至120萬元(約144萬港元)。

據知,吳春紅出獄後身體不佳,他的女兒昨指對賠償結果感滿意。

澎湃新聞網

■吳春紅(中)出獄後失業在家。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