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上訴案後日裁決

佔中九子上訴案後日裁決

【本報訊】2014年佔領運動,「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與另外六名學生及政治領袖,前年被裁定串謀與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當中四人被判即時入獄,其餘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他們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代表戴耀廷的律師張達明在上月的上訴聆訊強調,三子並無犯罪意圖,法庭或認為他們天真及不設實際,但他們「不應因為天真而被定罪」,又指他們只是「串謀啟發香港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頒判詞。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原訟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處理。

張達明早前陳詞指,三子原定佔領運動於2014年10月1日在中環舉行,日子及地點均經過精心挑選,以減低公眾風險。

辯方指場面不受被告影響

張指惟事件最終演變至另一局面,不但提前至9月在金鐘發生,場面亦不受三子控制。張又認為控罪有問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有違憲之嫌,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兩罪的犯罪元素則重叠。律政司則指,三子當年看準有學生在添美道發起佔領,遂趁機宣佈「佔領中環,正式啟動」,明顯是一早籌備好的「佔中」,以迫使政府展開對話。

本案前年4月判刑,戴耀廷、陳健民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兩罪成立,判監16個月。朱耀明則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16個月、緩刑兩年。

其餘被告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時任學聯常委鍾耀華、民主黨成員李永達及時任學聯常委張秀賢,除邵、黃被判監八個月外,其餘四人分別判緩刑或社服令。

案件編號:CACC1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