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認集結還柙 東大升學恐夢碎

女生認集結還柙 東大升學恐夢碎

【本報訊】市民前年10月中旬發起「神獸罷鷲」行動,抗議政府強推禁蒙面法,警方在牛頭角站附近拘捕一男四女,控以非法集結等10罪。案件昨開審,其中當時17歲女生承認非法集結罪,求情稱她立志成為產品設計師,被捕後沒自暴自棄,報讀東京大學課程,望實現升學及設計師的夢想。惟裁判官鍾明新下令將女生收柙至下月10日候判。

官僅索更生中心報告

辯方昨指賴姓女被告事發時剛過17歲生日四天,受朋友及社會氣氛影響,沒深思熟慮而犯案。已18歲的被告現於職訓局修讀文憑課程,預計6月畢業 。

辯方望能先索閱感化、社會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以讓被告繼續念書深造。惟鍾官僅索閱被告背景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情透露,前年10月13日觀塘創紀之城商場的元氣壽司及星巴克咖啡店被人噴上油漆,有200名示威者其後在港鐵牛頭角站附近聚集、堵路及揮舞鐵枝。警員下車追捕示威者,追至玉蓮臺停車場時截停身穿深色衣服、用黑布蒙面的被告,在被告背包撿獲螺絲批、防毒面具等物。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被告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兩罪,兩罪獲撤銷。

其餘四名被告依次是學生陳松琛(20歲)、女子林恩鈴(25歲)、女學生吳欣庭(21歲)及何俏朗(20歲)。四人否認八罪。辯方不僅質疑警方認錯人,並指警方誤將在現場拘捕其餘人士的物品「撈亂」為被告所有。控方則承認警員未能指出個別被告於現場做過甚麼行為。

辯方指傳媒直播新聞影片及現場閉路電視影片根本拍不到首被告,要求控方嚴格舉證,又指影片質素不夠好,未能看清;更指首被告及第五被告是在港鐵站對開二、三百米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6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