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浪費半億公帑興建的觀塘海濱音樂噴泉疑不堪梘液「沖」擊而關閉的事件有新發展。康文署昨晚表示,正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近日有人行為不當及使用梘液。根據《遊樂場地規例》,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涉事的網媒「100毛」藝人東方昇表示,對事件沒有任何回應。
該雷聲大雨點小的音樂噴泉上周四在一片爭議聲中啟用,「100毛」藝人東方昇周六旋即到音樂噴泉拍攝直播節目,即場用梘液沐浴,之後被康文署不點名批評,康文署昨晚再發聲明,指音樂噴泉及互動嬉水區已關閉進行徹底清潔,正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康文署指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第132BC章,當任何人在遊樂場地內時,不得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行為,衣着方面亦須恰當。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妨礙或煩擾其他正使用該場地的人,亦不得在任何用作美化環境的湖或水中沐浴、涉水或洗濯。任何人如違反條例,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網媒「100毛」創辦人林日曦昨未回應事件,但他日前在fb表明會力撐東方昇。
康文署昨日繼續圍封音樂噴泉及嬉水區 ,並在現場放置揚聲器,廣播提醒表演已經暫停。不過,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在FB專頁發文批評有關的廣播聲浪大,造成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