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住戶質疑強檢如禁錮 擬申保護令

半山住戶質疑強檢如禁錮 擬申保護令

【本報訊】強制檢疫安排屢遭質疑限制市民人身自由,措施近日再次面臨法律挑戰。早前一名38歲菲傭確診並被驗出帶有變種病毒,她與僱主居住的半山堅尼地道8號Kennedy Terrace,所有住客須入住隔離營21日。有該大廈住戶日前向衞生署發律師信,要求署方交代強制檢疫的法律基礎,否則將視之為非法禁錮,揚言考慮向高等法院緊急申請人身保護令。

一名38歲外傭(11730號)在酒店完成檢疫後到半山堅尼地道8號Kennedy Terrace的僱主家中,直至本月22日初步確診,並被驗出帶有N501Y變種病毒。政府上周五(23日)宣佈,由於個案疑涉及變種病毒,該大廈全部住戶需要接受21天強制檢疫。

向衞署發律師信要求交代

不過,有該大廈21/22樓及25/26樓的住戶日前向衞生署發律師信,指稱當日被送往隔離營時,署方未有解釋強制檢疫的法律基礎。律師要求當局於24日晚上十時前解釋,否則將視檢疫為非法禁錮(false imprisonment),並考慮向高等法院緊急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法庭頒令釋放住戶。檢疫住戶另包括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他昨晚主動向傳媒澄清,自己沒有向衞生署發律師信,強調已配合政府進行強制檢疫。

今次事件已非首次政府推行強制檢疫時受到法律挑戰。南非商人高天成去年5月從南非返港,被要求入住隔離營接受14日檢疫,他其後申請人身保護令,質疑特首無權限制檢疫地點,衞生署安排亦不合理。但法官周家明裁定,防疫規例第599章明顯賦予特首相關權力,檢疫時間亦有考慮病毒潛伏期,他雖認同強制檢疫限制人身自由,但措施有必要且合理,最終駁回高的申請。

公民黨秘書長、大律師梁嘉善指出,事件的法律基礎相信與檢疫及檢測之間的安排差異有關,「點解之前係檢測,佢哋就要去隔離營,政府有冇交代清楚?」根據《高等法院條例》,住戶須在無合法理由而被羈留的前提下才能獲發人身保護令,如政府未有向住戶解釋檢疫的法律理據,法庭或受理申請。

衞生署表示,已收到有關信件並正處理,有需要時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Kennedy Terrace有住戶擬申請人身保護令,大律師梁嘉善(圓圖)指政府如未有向住戶解釋檢疫的法律理據,法庭或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