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實(1113)早前公佈194億元巨額回購及收購自有資產計劃,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有關條款公平合理,獨立董事委員會就指,方案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建議獨立股東投票贊成。
長實就回購方案刊發股東通函,其獨立財務顧問英高認為,就獨立股東而言,該建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而獨立董事委員計及英高意見後,亦認為條款符合長實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建議獨立股東投票贊成決議案。
就收購4項歐洲基建資產,英高以同區13家可比較的資產作分析,指出收購資產的「隱含企業價值╱EBITDA」比率為8.32倍,低於可比較的平均10.99倍,對長實有利。就回購計劃而言,英高將長實與同類地產股比較,指長實的隱含市賬率為0.53倍,略低於同業的中位數0.58倍,故每股51元的要約價屬公平合理。
英高又指出,考慮到未來兩個財年,長實每年派發不少於66.48億元股息,以及從收購資產額外分派9.1億元股息,料小股東全年股息將至少增加15%至2.07元,長實可藉此獎勵長期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