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公務員被要求簽署宣誓聲明後,篤背脊情況時有發生:有公務員被同事截取其於社交平台所發表的言論,指控其言論具明顯政治傾向,不符合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結果要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
實際上,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根本就不可能使本身已對政府有所不滿者回心轉意,只會導致他們表面上對政府的方向和路線言聽計從,而無法使他們真心服從政府。而且,正因宣誓對提升公務員忠誠無甚幫助,反而淪為篤背脊工具。公務員宣誓制度簡單而言就是將公務員在表態上的立場作為評核因素之一,表態上的立場符合要求則不會受罰,反之則會被嚴懲。香港人由於不少均在相對開放自由的環境下成長,素來均不對表態避嫌,公務員進行宣誓後,一旦未有留意形勢上的變化,即會被有意參與內部競爭者借刀殺人,利用其表態上的政治立場進行打擊,導致適任人選未能獲重用,拖累政府的施政質素。
若類似公務員宣誓的政策繼續出台,香港的官場將有可能變得像明朝政府一般,要求官員要「存天理,滅人慾」一樣。所謂「存天理,滅人慾」,即個人的慾望不能超越自己的等級地位。然而,怎樣才算做到「存天理,滅人慾」,卻毫無客觀的衡量標準,無關痛癢的事情,也隨時會被視為不符合「存天理,滅人慾」的規範,結果,朝廷中的官員在鬥爭時往往利用「存天理,滅人慾」的原則,針對敵人的私人行為以達到扳倒政敵之效。明朝官員多沉迷於如何在表面上做到「存天理,滅人慾」,導致朝政效率低下,踏入中葉後即無起色。
明朝作為農業社會,結構相對簡單,對知識分子來說待遇最佳的工作就是朝廷官員,人才多願投入官場,以類似的方式管治實未嘗不可。但香港作為一個以服務業為基礎的國際大都會,結構非常複雜,以如此的方式作管治實際上並不可行。公務員憂慮在政府日常工作時會被舉報為「違誓」,輕則被解僱,重則負上法律責任,轉至私人市場發展的誘因遂大幅增加。政府人才流失,管治崩壞可謂近在咫尺。
要得到他人真誠的服從,使用強制的手段,在現實上並不切實際,反而以開放的方式處理更有奇效。台灣已故作家、曾定居非洲撒哈拉沙漠的三毛,在得悉其丈夫荷西在公幹時愛上另一位女生時,先獨自回台灣一趟,給空間讓荷西想清楚希望怎樣過下去,最終,荷西沉澱過後,還是選擇回到三毛的身邊。政府以為靠一紙宣誓條文,就可以使公務員真心真意地與政府妥善合作,實只會適得其反,助長了篤背脊的不良風氣。
楊文俊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