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員工索償案 官斥律政司提問不公

now員工索償案 官斥律政司提問不公

【本報訊】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2014年採訪佔旺區,遭指控襲警被捕,他自言被警員搶去鋁梯,及後遭警員襲擊受傷。李入稟向警方索償案續審,被指搶梯的警員昨出庭作供,指他制服李時,有同袍將李的右腳提起。代表警隊的律政司一方問警員,同袍提腳有何目的,遭法官李樹旭質疑問法不公,因不能要求警員為他人的行為解釋。大律師其後嘗試重新提問,李官重申不批准問題,更怒斥若不滿裁斷,控方可訴諸上訴庭。

指難要求解釋他人行為

現為警長的潘景臨當日在旺角協助清場行動,他供稱在上海街驅散人群期間,目睹李小龍用右手撞向一名軍裝警長。後來有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推撞,潘上前支援,再次看見李,同時亦有約20至30名示威者衝至,潘曾向人群警告:「唔好過嚟!」

潘其後突然感到右大腿近膝頭遭人用硬物襲擊,他轉身看見李正在「收埋張銀色嘅梯」,因懷疑李曾用硬物襲擊他,故他隨即控制鋁梯,指着李並叫喊:「襲警!」

潘把李制服在地,嘗試控制其左腳,但李掙扎,故另一警員提起李的右腳,轉動李的身軀至面向地下。

律政司一方大狀黃紀怡問,該警員提起腳之目的為何。李官出言阻止,指不能要求警員解釋他人行為,質疑問法不公。

大狀反駁指警員是共同行動,嘗試重新提問,李官再度阻止,表示大狀大可傳召該警員上庭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PI16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