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連續幾日在沒有提供具說服力的證據下,連翻炮轟說有某傳媒集團不斷製造假新聞。所講的不外乎是一輯小學生在警隊安排下玩槍指嚇其他小朋友,製造出令人聯想到8.31事件的畫面。相片不是被指控的傳媒拍攝,引述的都是網上言論,作同類說法的也不是單一傳媒,指出的也是很多港人聯想到的事實。這樣的新聞何假之有?香港人對此心裏有數,那位所謂一哥自己也該心知肚明!以此等空泛言論公開威嚇傳媒,擺出窮凶極惡的姿態說要追究到底,只是為早已露出尾巴的針對性打壓製造言論,也是要為制訂所謂「新聞法」來進一步剝奪港人的新聞、言論及資訊自由來鋪路。
香港外國記者協會日前去信一哥,要求澄清「如何界定假新聞」,又「如何保障新聞自由」。大抵是自知強辭難以奪理,對一個如此嚴肅的跟進提問,只由公共關係科一位總警司回應。其回答也是答非所問。問「如何保障新聞自由」,獲得的答案是警方會尊重言論自由,會在不牴觸警方行動的前提下協助專業的採訪工作。警方在過去一年針對記者、阻礙正常採訪的行為罄竹難書,這樣的樣板答案是意料中事,卻難以消解疑慮。如果那個曾經說「我作為警務處長一定講真話」的真是大條道理,為甚麼連澄清「如何界定假新聞」也要閃閃縮縮?
公共關係科的回信又強調「無人可凌駕法律」。這顯然也不是在回應提問,港人有誰不知道理上「無人可凌駕法律」?要無厘頭地作出這強調,正是也心知肚明香港人正在質疑法律的公平性受到損害。有甚麼事令到這樣的質疑竟在香港市民心中廣泛存在?
說得嚴格一點,由警隊說「無人可凌駕法律」可能還會令部份人認為這是個「虛假陳述」,如果帶上法庭,起碼也應像那位港台記者一樣罰款6,000元!港府在過去兩年,所作出的針對性拘捕及選擇性檢控,已令更多人懷疑有些人可凌駕法律!所謂法律已變成政治打壓工具,被操持權柄的人選擇性、針對性地運用。港人不會忘記,7.21事件發生後才去到現場、還被打傷的議員被控以暴動罪;有圖有片與兇徒握手言歡的另一位議員卻繼續逍遙法外;幾百名白衣兇徒只有八人被控;事後作調查的記者,卻被政府打壓入罪!
如果特區政府及警察如此在意假新聞,或許應該回顧一下曾經一度天天舉行的警方新聞發佈會中,警隊發言人製造了幾多令人懷疑虛假的新聞。明明腳踢已被制服的人,卻強辯只是「黃色物體」;一再扯開和平示威者的口罩強噴胡椒噴霧,在警方口中就變成了「合理使用武力」!
作為政府,不去爭取人民信任,只意圖以控制傳媒來隱藏自身惡行,其刻意要把種種醜行美化而製造出來的虛假,才是最嚴重、最具破壞性的假新聞!為何香港各類傳統媒體的公信力都在下跌?正因為政權的魔爪不斷伸向原本應該是作為社會公器與第四權的傳媒。要以打擊假新聞的名義來打擊傳媒與新聞自由,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讓政權迴避監察,可以肆無忌憚地不斷製造假新聞,繼續竊奪港人的基本人權與自由。
鍾劍華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