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程序勁錯 官:要傳警務處長答?

警程序勁錯 官:要傳警務處長答?

【販毒案】

【本報訊】警方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拘捕一名涉嫌販毒男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毒品調查科警員庭上遭揭發處理證物程序錯漏百出,當他被質疑未有依循《警察通例》指引時,竟更直言「唔記得好正常」。主審法官葉佐文不禁問是否要發傳票予警務處長出庭作供講解。另一女警作供時更拒絕回答法官提問,葉官直斥她或構成藐視法庭。

31歲被告徐安泓被控三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涉於去年4月26日至30日在油麻地廟街附近及朗華酒店房間內,分別販運無指明數量及2.85克冰毒。他另被控於同月30日在該酒店房內管有一套適合或擬用於吸服危險藥物的裝置,並在旺角花墟企圖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毒藥。

法官葉佐文

女警不回應 官斥或藐視法庭

辯方昨盤問警員黎志豪,指他處理證物諸多甩漏,包括沒有將從被告褲袋搜出、用作包裝毒品的利是封封存或送交毒理化驗。辯方又揭發黎拍攝證物時,遺漏該涉案利是封,多次質問黎是否犯錯。黎均無正面回應,僅表示「有遺漏」、「有疏忽」及「可以做得更好」。黎又承認處理證物後沒向值日官報告,並且在被告不在場時量度毒品重量;但他認為如此並無不妥,只承認量度時沒同事在場,亦沒書面記錄。

黎又供稱毒品調查科人員有特別的處理證物方式。辯方呈上《警察通例》相關指引,黎表示有看過,但「唔記得好正常」。辯方多番追問黎,到底他是跟從內部指引抑或《警察通例》工作、是否肯定其處理方式無誤等,黎被問至啞口無言。法官葉佐文不禁問,是否需要發傳票予警務處長出庭講解。葉官一度問起毒品調查科總警司是誰,黎也表示不記得。

另一名時任署理女警長馮淑欣(音譯)作供則指,當時警員為坐在地上的被告搜身。葉官聞言質問馮,沒安排被告站立搜身是否不理想,馮板起臉不作回應,更在葉官多番要求回答下,反問可否拒絕回答。葉官直指「梗係唔得啦」,更指庭上拒絕作答可構成干犯藐視法庭罪。女警最終表示因被告曾掙扎,故安排他坐在地上。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628/20

警員黎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