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大茶飯 地署涉包庇 前警員霸官地 建違契龕場

10億大茶飯 地署涉包庇 
前警員霸官地 建違契龕場

【本報訊】《私營骨灰龕場條例》2017年生效,惟發牌進度緩慢,絕大部份私營龕場申請至今仍未獲批,反而造就它們在申請期間的土地違例行為不受監管。本報調查發現,正在申請牌照、坐擁1.3萬個龕位的私營龕場佛教長霞淨院,除違反土地用途放置骨灰,過去14年更一直霸佔1.4萬呎官地作花園。地政總署雖明知長霞涉多項違規,但除了九年前一次罰款外,一直未有執法,早前長霞在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地署更表示「不反對」其申請。長霞未售的龕位涉數以億元計的收入,據悉是前警員的院長拒絕回應本報查詢。

記者:伍雅謙

根據網站介紹,位於大埔錦山的佛教長霞淨院早於1928年已開設佛堂,起初名為「美全堂」,1960年更名為「長霞精舍」,2002年再易名為佛教長霞淨院。長霞聲稱自70年代已有營運骨灰龕,但因應《私營骨灰龕場條例》,必須申請改劃土地用途,才有機會獲發牌照。

■大埔錦山的佛教長霞淨院未獲發私營骨灰龕場牌照。

霸佔14年 四建築疑僭建

根據城規會資料,長霞淨院已兩度申請由現時的「鄉村式發展」地帶,改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以符合私營骨灰龕場的牌照申請,首次申請在2019年7月提出,去年9月已被城規會拒絕,三個月後再次遞交,城規會將於本月30日舉行會議處理。

文件顯示,長霞申請改劃的面積達1.9萬平方呎,包括兩座佛殿及骨灰龕建築物、一座用作辦公室的村屋,以及一個建有錦鯉池、龜池、牌坊的大型戶外花園。不過根據地段索引圖,這個面積1.4萬呎、佔總改劃範圍七成的花園,完全設於官地之上,記者日前到訪,亦在院內多處看到由大埔地政處豎立、標明是「政府土地」的告示牌。

院方在去年城規會會議上曾經透露,該院早年曾就有關官地獲地政總署批出短期租約,不過由於2007年被發現營運骨灰龕,涉違反土地用途而被署方終止租約。換言之,長霞足足霸佔官地達14年之久。

此外,地政總署早於2016年已指出,長霞設置骨灰龕場屬違規,並發出警告信「釘契」,列明長霞需糾正違規事項,署方有權重收地段,不過地署至今未有任何跟進行動。除了霸地及違反地契外,本報亦發現長霞有四幢建築物涉嫌僭建,包括「大雄寶殿」的兩層建築有天台僭建物,用作辦公室的三層高村屋亦疑僭建天台屋。

■潘冠球(左)任長霞淨院院長多年,亦是長霞大股東,據知他曾做警員。

■長霞淨院內多處豎立了「政府土地」的告示牌。

曾判罪成罰款釘契

雖然長霞涉及多項土地違規,不過記者翻查城規會文件發現,長霞早前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時,地政總署竟表示對申請「不反對」。本報就問題向署方查詢,署方未有解釋「不反對」的原因,只稱就霸地問題,署方於2012年已提出訴訟,法庭翌年裁定長霞罪成並罰款;2016年亦就長霞違契發出警告信及「釘契」,但長霞在2018年起向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申領牌照,因此地政處正暫緩執管行動。至於本報指出院內涉及的違規構築物,地署聲稱已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長霞淨院並非慈善機構,以私人公司形式營運,現任院長潘冠球是最大股東。他自2002年起在長霞工作,多於一個消息來源向本報表示,潘冠球是前警務人員。

骨灰龕業務利潤甚豐,長霞設有逾1.3萬個龕位,其中5,508個已出售,未賣龕位有近8,000個;另外3,049個紀念牌位中,亦有1,172個未售。翻查網上資料,長霞單人位叫價4萬至33.6萬元、雙人位由5.1萬至59萬元、家族位18.6萬至36.1萬元;以長霞未出售的龕位數目計算,即使全部以最低價賣出,都可帶來3.9億元收入;視乎其價位分佈,收入更可升至逾10億,還未計算紀念牌位銷售及管理費。

本報曾就長霞違規情況致電潘冠球查詢,對方拒絕回應,「唔回應,你上網睇啦」、「冇得問,你哋睇啦,我唔答呀,唔好意思」;電郵予長霞的問題亦未獲回覆。記者其後前往長霞淨院及潘的住所了解,均未能找到潘回應,但就發現潘宅涉多項僭建,地署將跟進。

恐影響居民生活

大埔區議員胡耀昌表示,長霞歷史悠久,但太接近民居,就長霞兩次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其議辦分別收到約500份及100份反對意見書,居民主要憂慮長霞若成為正規的私營骨灰龕場,「佢將來會唔會繼續擴張經營,吸引更多人去拜祭」,骨灰龕位有價有市,恐會加劇對居民的影響。

胡耀昌批評地政總署以長霞正申請骨灰龕牌照為由暫緩執法,等同縱容長霞違規,「唔係申請緊牌照就乜嘢都唔郁得,更何況有霸佔官地嘅情況,即使將來發牌畀佢哋,唔等於地政唔需要執法」。城規會委員依靠政府部門反映情況及提供意見,地署早前卻「不反對」長霞申請更改土地用途,「絕對係包庇緊佢哋」。

手機用戶請按此放大圖表

手機用戶請按此放大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