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透露,港台至今仍拒絕承擔蔡玉玲案的律師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至於港台記者是否從此不能再透過查冊做偵查報道,工會仍未收到消息,但不樂觀。港台未有回應有關問題,僅指就法庭對該案件的裁決不作評論;有關香港電台人手聘用,一切均按政府部門既有機制處理。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昨日在庭外回應裁決時強調,傳媒第四權並非一個特權,而是幫助公眾監察權貴的權力。她引述前廣播處長梁家榮曾在立法會上公開稱許:「《鏗鏘集》系列節目製作水準係足以用作新聞學教材同典範。」
趙善恩代表工會及認同新聞自由價值的朋友向蔡玉玲致謝,「因為呢個係一個新聞從業員冇想像過要面臨嘅一個處境」,又形容蔡非常勇猛地高舉她所相信的新聞價值,「所以再次多謝你(蔡)」。
工會在facebook發表題為〈尋找真相無罪〉的聲明,對記者履行天職而負上刑責表示荒謬諷刺,形容《鏗鏘集》團隊還原7.21真相完全基於公眾利益。聲明稱:「公道自在人心,即使面對檢控和打壓,我們仍要昂首宣告:尋找真相無罪。」聲明指出,由港台一手培育的記者,因為公務而受罰,管方採取不作評論、劃清界線的態度,可謂非常無情,但工會誓言:「在艱難的日子,記者更需要克盡職守,照出真相。越是黑暗,越需要光,哪怕只有一點光,足以讓真相被看見。我們嚴正呼籲當局,勿再拘捕和控告記者,妨礙採訪和報道,請尊重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