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記者:公眾利益失保護罩

偵查記者:公眾利益失保護罩

【本報訊】查冊在調查報道中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記者往往要透過查冊才可了解事件真相,港台編導蔡玉玲卻因車牌查冊被定罪,調查報道勢必受到限制。有通訊社創辦人認為,法官判詞或反映公眾利益不再成為記者報道的「保護罩」,須調整報道方針;有記者擔心工作隨時冒上法律風險,但仍盼在有限的空間下繼續報道真相。

傳真社2016年正式運作,以調查報道作為工作重心,過往多次揭發圍標、套丁以至選舉種票醜聞。對於有記者因查冊被定罪,傳真社創辦人吳曉東指出,傳媒工作者報道從公眾利益出發,但法官顯然只從技術層面頒下判詞,未有考慮《7.21誰主真相》對公眾利益的影響,「我以為公眾利益係記者最後保護罩,但原來上到庭個官係唔考慮嘅」。

評估風險 狹縫中續求真

他擔心,案件判決後記者查冊隨時變成以身試法,難以再如過往以查冊為調查報道的主要手段,傳真社會就判詞進行內部商討。

曾於網媒「香港01」任職偵查組副採訪主任、現時於外媒工作的記者陳潤南認為,是次案件明顯是政府以法律作工具打壓傳媒,形容裁判官不理解記者工作,判決毫無邏輯。

在主流媒體調查組工作三年的Ada﹙化名﹚說,案件無視公眾利益的重要性,質疑「係咪駕車做犯法嘢,我哋去查就即刻要拉要鎖呢?」她承認對查冊工作有更多顧慮,但仍希望可盡力繼續報道,「會諗清楚係咪有需要查先會去做,係難搵空間嘅,做得幾多得幾多啦」。

立場新聞偵查組記者陳信熙亦對未來工作感憂慮,需要重新評估風險,但他認為調查報道不會消失,「調查報道嘅精神係搵真相,不平事、不當事一定會有人查,只係會艱難咗好多」。

今屆金堯如新聞大獎評審之一、金堯如新聞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麥燕庭表示,《7.21誰主真相》獲評審給予最高分數,報道備受肯定,法院裁決不會影響結果。她至今仍不認為查冊有罪,但擔心其他政府部門會有樣學樣,公司、土地查冊如再收窄,將進一步影響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