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有罪】
【本報訊】7.21元朗恐襲事件中,大多行兇白衣人仍然逍遙法外,追尋真相的記者卻成為事件中首名「罪犯」。記協聯同多個傳媒工會發表聲明,痛斥判決嚴重衝擊第四權,新聞自由喪鐘已經響起。有學者認為,記者履行調查真相的天職卻被定罪,是文明社會的悲哀,更憂慮政府將全面收緊查冊安排,傳媒工作或須負上更沉重代價。
記協主席楊健興在裁決後於法庭外見記者,代表八大傳媒工會包括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讀出聯合聲明。他狠批當局拘捕、檢控以至定罪全部錯誤,反問「記者求真並非出於私利,而係出於公眾利益,何罪之有?」他說記者被送上犯人欄並被定罪是嚴重衝擊第四權,新聞自由已響起喪鐘。
聯合聲明指出,記者查冊追尋7.21事件被判違法是狠狠地摧毀香港僅餘的新聞自由,形容昨日是「新聞界黑暗的一天、香港蒙羞的一天」。
楊健興質疑,法院完全不考慮傳媒的採訪是符合公眾利益,只是狹窄地演繹法例的字眼,令記者「冇得查」。他反問法庭:「記者日後仲可以點查?」他認為法院對蔡玉玲罰款,亦是對所有記者罰款,記協將會共同承擔,但傳媒在查冊權利的議題上絕不能退縮,不能容許政府的資料「畀就畀、唔畀就唔畀」,「唔係話你(政府)講咗就係真理」。
楊亦指法院完全不考慮傳媒的採訪是符合公眾利益,亦無考慮監察功能,令記者「冇得查」,完全不符合《基本法》的保障。他批評法庭只是狹窄地演繹法例的字眼,反問法庭,記者日後可如何調查?他斥裁決可能會增加傳媒查冊的法律風險,又擔憂警方會事後再調查,甚至起訴過往曾查冊的傳媒。
16名港台節目顧問團成員發表聯合聲明,對蔡玉玲為尋找真相而付出致謝,認為今次法庭判決未有衡量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的重要性,政府對目前制度缺陷視若無睹,更刻意收窄傳媒查冊空間,是刻意扼殺公眾得知真相的權利,要求香港電台承諾不會下架相關節目,並促請政府審視目前查冊制度,以捍衞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
香港外國記者會強烈譴責當局檢控蔡玉玲,形容是開創危險先例,並為當局對記者採訪採取法律行動大開中門。
政府近月擬收緊查冊安排,加上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被定罪,令人憂慮香港的新聞自由剩餘多少空間。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出,查冊工具用作監察當權者,監察者卻打算收緊安排甚至控告查冊的記者,做法存在利益衝突,法官是次判決同樣未有考慮公眾利益,否則私隱問題不應成為定罪因素。呂秉權續說,記者履行調查真相的天職卻被定罪,是文明社會的悲哀,亦反映當權者試圖掩蓋真相,相信部份傳媒或因此案要求記者停止車輛查冊,對調查報道以至新聞自由帶來極大衝擊。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指出,新聞工作者透過查冊等方式就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正當調查報道,追求真相及監察公營機構和政府部門工作,以維護香港整體及市民大眾利益。當局應採取措施維護新聞採訪自由,完善所有政府部門的登記查冊安排,而不是就新聞採訪設置限制和障礙,以保障公眾利益及尊重市民應有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