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場醫師稱不知情 業界:絕少預繳

駐場醫師稱不知情 業界:絕少預繳

對有市民看中醫須簽下預繳長約,更設下如健身合約冷靜期的營銷手法,記者曾找兩名涉事女中醫查詢,有人拒訪、有人表示不清楚。中醫業人士指,絕少要求客人預繳醫藥費,對中醫療程設冷靜期更聞所未聞。消委會指預繳消費具風險,簽約前須留意使用期限及終止條款。

為事主診症的兩名女中醫,分別姓甄及李。記者曾向甄查詢,但被職員阻撓。另一姓李女中醫,則稱僅遵照公司安排駐診,不清楚銷售過程,「都係打工㗎咋,其他咩都唔知。」

消委會收投訴趨增

註冊中醫師徐澤昌指,絕少聽聞中醫療程設預繳一年藥費,即使如針灸、助孕或美容療程,收費由數次至十次,更無聽聞中醫療程設冷靜期。他解釋,治療時間長短取決病情、病人意願,難以斷言病人必須覆診半年至一年。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稱若接獲投訴,會按香港法例《中醫(紀律)規例》及《中醫守則》研訊,並作紀律處分。

過去三年,消委會接獲中醫服務投訴中,有關銷售手法有上升趨勢,由2018年僅佔一成,增至去年逾兩成半,發言人建議先了解中醫療程是否適合自己,預繳大額費用前需細閱條款,如停止服務能否退款。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發言人袁海文指,相關手法與美容局相似,倘介紹人能從中獲佣金,且積極協助推銷而沒向消費者表明,有機會干犯《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徐澤昌表示,治療時間因應病情,難以設定預繳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