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集結案】
【本報訊】市民前年11月發起大三罷「破曉行動」,各區多人被捕,當中有社工、補習導師與學生三人被控在荃灣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三名被告不認罪昨受審,警員出庭作供時,被發現證供內容與記事冊紀錄及書面供詞不符,遭辯方質疑他作供「加鹽加醋」以致出現三個版本的證供。警員堅稱只屬文字表達問題。
三名被告為學生葉澤深、社工陳皆橋及補習教師陳約信,同被控前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並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的物品,即面罩。
拘捕葉的警員朱秋明供稱,當晚接報沙咀道及大河道交界遭多次堵路,荃新天地商場外亦有過百人聚集,大部份穿黑色衫褲,曾叫囂並高呼口號。他從通訊機得知同袍已警告聚集人士正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未幾警方開始驅散,朱隨隊到場包抄,包括葉在內的人群四散逃跑。朱稱,葉戴黑口罩並手持白色物品,形迹可疑,向荃新天地方向「搏命跑」,他追截至雙方相距三米時,葉跑入荃新天地中庭,再轉出新村街,及後被他制服在地,其間葉「揈手揈腳」掙扎。
不過,朱曾於書面供詞指葉跑入中庭後,他才追近葉至雙方相距三米;其警察記事冊更從無提及葉跑入中庭。辯方質疑朱事後「加鹽加醋」,朱否認,辯稱純屬文字表達問題。另外,辯方指朱與其他警員揮警棍打被告,被告才要「揈手揈腳」保護自己,朱亦否認。
案件編號:WKCC23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