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蒙面法集結 口罩女監禁四月

違蒙面法集結 口罩女監禁四月

【本報訊】前年10月5日實施蒙面法,翌日黃大仙區有人堵路及將磚頭擲出馬路示威,警方到場驅散,並在附近的摩士公園樓梯拘捕戴着口罩的女售貨員。她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罪成,案件昨判刑。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曾掘磚及將垃圾置於馬路上,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身份,最終判監四個月。

官指聚集人士掘磚堵路

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指,辯方不爭議現場出現非法集結,但被告陳子晴(28歲)逗留現場的時間不長,只有10分鐘,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身上攜有武器。不過,鍾官指當時聚集人士包括被告曾掘磚及在馬路設置障礙物,阻礙交通,其行為擾亂秩序,令現場人士感到害怕。鍾官續指,被告參與上述擾亂秩序的行為,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就非法集結罪判監四個月。

至於使用蒙面物品罪,鍾官指被告逃離警方追截時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被告身份。鍾官認為示威者蒙面有助隱藏個人身份,導致使用暴力時沒有顧忌,有壯膽之用。此罪判監禁一個月,與另一罪名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KTCC18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