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怪談:緬甸抗爭路線的爭議(楊庭輝)

國際怪談:緬甸抗爭路線的爭議(楊庭輝)

多年來,非暴力抗爭與勇武抗爭的優缺辯論也是政治哲學的重要課題。有些學者甚至在撰寫學術論文時虛構一些設例,務求論證出證立使用自衞武力的特定條件。不過,從近月緬甸反軍方政變的示威可見,相關的爭辯實屬旁枝末節的虛妄之爭,對解救緬甸人民絲毫沒有幫助。

部份非暴力抗爭的支持者認為,只有非暴力抗爭才可恪守示威運動的道德高地,從而有助爭取國際支持。反之,暴力抗爭會令政權有機可乘,滲入打手無差別大肆破壞,藉此破壞運動的純潔性。尤有甚者,暴力抗爭不僅難以令政府退讓,而且會換來更大程度的鎮壓。此外,部份非暴力抗爭者主張示威者須在事前表明身份和抗爭方式,以及在事後接受法律的懲罰以凸顯自己有道德承擔和尊重法治。

然而,上述各種理據並不適用於緬甸近月的抗爭中。緬甸軍方以發動政變方式奪權,沒任何政治認受性可言,人民自然有武力推翻它的道德性。誠然,非暴力抗爭的確較易喚起國際同情(特別是政權暴力鎮壓和平示威時),但若然國際社會要求緬甸示威者在面對軍政府鎮壓時仍需堅持非暴力原則,那只是偽善的表現。事實上,儘管緬甸民眾的示威在絕大部份情況下是和平行動,但仍逃不過被血腥鎮壓的命運。在緬甸軍政府血腥鎮壓及以酷刑對待被捕者的惡行罄竹難書之前提下,抗爭者隱藏身份和在任何階段逃亡皆屬平常不過的事。反之,要求抗爭者表明身份,及自願接受不義的懲罰才是匪夷所思的道德苛求。

提倡公民抗命理念的著名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只要求活在憲政民主國家的抗爭者堅守非暴力原則,他並無要求活在極權下的人民蕭規曹隨囿於公民抗命的抗爭模式。非暴力抗爭只是其中一種在道德上可被證立的選項。

何種路線皆未見成功機會

勇武抗爭的支持者認為,在非暴力抗爭已明顯沒有勝算的情況下,抗爭理應升級至使用暴力的程度。他們當中部份人更強調,面對獨裁政權的暴力鎮壓,堅持非暴力無異於要求前線抗爭者「送頭」,實屬無恥。不過,在緬甸的案例,由於緬甸示威者與軍方的火力懸殊差距非常明顯,加上軍方完全沒有克制的念頭,所以不論單靠國內民眾非暴力抗爭抑或暴力抗爭也難見得有明顯成功機會。

其實,非暴力抗爭與勇武抗爭之外,還有投降保平安的選項。驟眼看來,投降不抵抗的行為比較窩囊,但有時礙於現實的局限,迫於無奈也只能如此。比方說,二戰期間,由於盧森堡與納粹德軍的火力懸殊過於明顯,所以全國上下只好選擇不作激烈的抵抗,盧森堡政府更選擇流亡到英國避難。必須強調的是,盧森堡只是選擇不運用使用武力抵抗的權利,而非沒有使用武力自衞的道德正當性。活在二戰後的我們,自然可以事後孔明得知盧森堡忍耐數年便成功等待到盟軍的援助,但對於活在當時的盧森堡人來說,其實他們也無法估計盧森堡何時才得以重光。

盧森堡應對納粹德軍的方式,可否成為緬甸全國民主聯盟和抗爭者的借鏡呢?問題是,國際社會短期內對緬甸示威者的同情和支援,只能停留於譴責或制裁的層次。情況持續下去,國際社會甚或有可能對緬甸流血衝突慘劇變得麻木。對緬甸人民來說,真正能幫得上忙的外援根本不知何時才能抵達,因此他們有不少人選擇求諸己殊死一搏。從現實主義的視角來看,以卵擊石的反抗是不理智的行動,甚至會換來更大程度的傷亡。然而,難道一個正在被強暴或被毆打的人在選擇反抗後可能會遭受更殘酷的對待,那個人便失去了掙扎反抗的道德正當性嗎?

楊庭輝

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