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月娥政府禁公眾查閱選民、車輛等登記冊之後,又以「保障私隱」為詞,着手禁查公司註冊資料。或問新聞界為社會耳目,可否查閱,鄭月娥冷笑道:「香港沒有人可以有特權。」
某些人的私隱無疑要嚴加保密。在大陸,湖北小民劉豔麗呼籲官員公布個人財產,去年四月就因尋釁滋事,判處四年監禁。又廣東小民牛騰宇在網上披露習近平女兒及姐夫個人資料,也因尋釁滋事,判處十四年監禁。香港過去容許大眾查閱選民、車輛、屋宇、公司等登記冊,新聞界得利用這個私隱漏洞,揭發在朝派選舉期間種票、發展局長陳茂波經營劏房、律政司長鄭若驊物業多非法建築等,甚至發現大陸一些名門大族在香港有數以十億元計資產。這樣的私隱漏洞不堵塞,恐將危害國家安全,所以,雖然倫敦、紐約、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都容許大眾查閱政府一般登記冊,以防金融機構舞弊,新香港卻非禁不可。這叫做有香港特色的私隱保障。
當然,小民實在沒有什麼重要私隱須保障。例如天水圍有個十一歲小童王繼祖,關懷民主運動、社區風化及貧困等問題,今年一月二十六日遭《大公報》揭發是「天水圍小學六年級學生,居於天水圍中產屋苑,父母早離異,而且都不在香港,由祖母照顧,但祖母半年前中風」等等,以至王繼祖連夜失眠,精神大受打擊,但這不過是小孩子的小事,《大公報》絕對沒有干犯《私隱條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