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平示威而入獄,過往香港好少見,不過今日香港已經變成打政治官司官府必勝嘅階段,仲有乜好講。上訴呢?有上訴機制㗎?睇真啲,律政司非常勇悍,對判刑不滿嘅話,一定第一時間上訴,到現在還未有輸嘅紀錄噃;反之,被告一方如有上訴,取勝希望可以用渺茫兩個字形容。小市民唔敢批評官大人,但有數字紀錄可稽,你冇法子唔拍掌稱讚律政司及控方檢控官嘅刑事法律造詣係年年考第一嘅水平,民間資深大律師有所不逮。喺一個崇尚賺大錢嘅香港社會,唔知有冇人心動,以咁威水嘅檢控紀錄為本,跳出官府,到外間chambers掛牌搵真銀呢?
三十幾年前,一位名氣人氣皆備嘅大刁賓架同左丁山講過請新人,話佢唔喜歡請法律系畢業生,因為佢地嘅法律訓練往往遮蓋咗靈活創意,做刁時傾向講呢樣唔得,嗰樣唔得,隨時引述甚麼法例條文同佢拗,嘥時間,隨時搞垮單刁。左丁山係笨人,諗咗好耐先至明佢講乜,但做刁時,係一定有律師參與嘅噃,銀行有個讀法律出身嘅賓架,係唔係方便啲?大賓架再教導左丁山:「你諗得太多嘞,外面有三四間國際大律師行有年薪百幾萬嘅律師(注意:此乃三十幾年前數字,當時左丁山年薪唔夠40萬)。隨時為銀行效命,律師費由客戶畀啫,駛乜慳?如有官司要打,政府律師年薪低好多,佢地點會夠我嘅律師砌!」
此番話常留在左丁山腦海中,證諸過往經驗,大賓架確係未錯過,唔怪得佢鬼咁成功,曾名震一時,做刁創意無窮。但時代變了,到了21世紀二十年代,一單以前被視為係芝麻綠豆嘅頂多被罰款案件,都可以異變成為詐騙案,勞動數以十計專業人士調查,非常之大陣仗,一般民間律師見到咁嘅陣容都怕要退避三舍!資深大狀又怕上庭辯護,一輸再輸畀政府,影響個人聲譽,問你怎麼辦?今時今日,官府律師一定有high probability打贏官司啫,話之對手係極資深大狀。
大律師被控,一如所料,律政司檢控戰無不勝,敗下陣來之老資格大狀吳靄儀之庭上陳詞,讀之令人無限感慨!黃毓民話可與蘇格拉底比較,此則有待歷史證明。左丁山請一位年輕名校英文老師用之以教學生寫英文,佢話唔敢,因為校長與校董會都係藍,然則港大法律系陳弘毅敢唔敢用佢港大師姐之辯詞教港大法律學院學生呢?唉唉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