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企業易轉移利潤

新經濟企業易轉移利潤

【本報訊】經合組織(OECD)制定全球最低稅率的目的與「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有關,即跨國企業透過各國稅務差異,把利潤轉移至極少經濟活動的低稅地方來避稅。

全球政府少收萬億

隨着電商等新經營模式盛行,不少大型跨國企業如Google、Amazon等,在舊稅制下容易將業務利潤轉移至「避稅天堂」慳稅。不少國家如愛爾蘭等,為了吸引這些跨國企業到當地投資,亦爭相調低稅率。OECD估計,BEPS每年令全球政府造成1,000至2,400億美元(約7,760億至1.8萬億港元)收入損失,相當於全球企業稅收的4%至10%。

OECD目前正與超過135個國家討論,最新的BEPS 2.0提出兩大支柱,一是重新釐訂徵稅權,即使業務實體並不身處該地,所在地也可就其特定業務的利潤徵稅,主要針對高度電子化及面向消費者的企業,如跨國電商等;而方針二正是「全球最低稅率」,適用於任何類型跨國業務。

OECD在去年10月公佈藍圖報告,主張目標在今年中達成協議。今年1月底美國新任財長耶倫一反上任政府立場,表態支持落實全球最低稅率,明言希望結束「為期30年的企業稅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