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強行大幅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後,港府又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禁止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本來經北京介入後,選舉本身已經失去現實意義,公眾不想參與也是意料中事。現在還要禁止呼籲杯葛,到底政府對未來的選舉有多心虛?
自問過去熱衷選舉研究,對今次排山倒海式的各種修改卻完全提不起興趣。一件事值得研究,通常都是因為當中有些影響深遠但不易察覺的關鍵內容,正所謂「魔鬼在細節」。這次修改選舉制度卻談不上太多分析,因為後果已顯然易見:選舉結果將會不再重要。
首先,新的選舉安排關卡處處,民主派就算參選也困難重重。加上直選議席只佔九分之二,就算民主派全取也保證不能獲得過半議席,就連三分之一關鍵少數也達不到。而於經修訂後的分組點票制度,功能團體議員和分區直選議員被放在同一組,於是乎民主派連分組點票的否決權也沒有了。如此設計之下,民主派拿一席還是十席,本質上沒有分別,有甚麼好研究?
再者,今次的修訂完全不講法理邏輯。2010年那次政改,人大常委按照當時《基本法》附件一的規定,在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後才批准。2015年那次政改,由於未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也就隨之而終結。來到今天,人大常委卻忽然和你說修改附件一是不用問立法會的,那麼之前兩次走立法會的程序又是為甚麼?是玩遊戲的嗎?如是者,這次修訂其實告訴大家立法會是無關痛癢的,那麼立法會的選舉方法又有何值得討論呢?
坊間對於如何對應修改後的選舉制度,本來沒有统一意見。我聽過的方案,除了忍辱負重繼續參選之外,也有很多朋友說應該杯葛,分別只是投白票廢票還是索性不投票。也有一些朋友提議調侃式參選,把「芫茜黨」和「燒賣關注組」變成實體參選,看看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想出怎樣的理由出來取消他們的資格。不料政府大鑼大鼓訓斥投白票,反而一下子在民間統一思想,大家都覺得投白票是個值得考慮的方案。若說煽惑投白票有罪,第一個有罪的恐怕是政府本身。
從反抗運動的角度去看,投白票還是直接杯葛,本來各有優劣。百萬選民排長龍只為投下一張白票,確實很有參與感甚至喜劇感。不過投票是保密的,到底有沒有投了白票沒有人知道,策略上又不如大家當天都不去票站那樣乾淨利落。
從政府的角度去看,無論是要避免白票運動還是杯葛選舉所帶來的難堪,本身都是難以操作的。過去政府會每小時公佈每個票站的投票人數,投票率高低外界一清二楚;拿投票數字減去各候選人的得票數字,就是白票廢票的數字。當然,政府可以不再公佈投票人數,但任何市民都可以自發站在票站出口自行點算現實的投票人數,真相還是會被發現。
無計可施之下,政府想到「禁止呼籲」這個招數。似乎政府仍然活在史前時代,還以為市民做事一定是受到煽動指使,不可能有多數人自發在同一時間得出相同想法。2019年的抗爭號稱「無大台」,本來已是最佳反例。政府硬要把所有抗爭行為視之為受煽動指使,難道近日市民自發到個別黃店排長龍消費的背後也是一個陰謀?現在香港的政治領袖不是在流亡就是被還柙,政府所指的那個「幕後黑手」到底是誰?
明明禁無可禁,政府還是要禁止所謂的煽惑行為,我想到三個可能的理由。第一,政府不可能承認自己的做法不受歡迎,因此民間所有的不滿都必然是因為公眾被誤導,這是專制政權的必然法則。第二,政府人員必然都是官僚,而官僚的生存之道就是「扮工」,相關禁令於是就被發明出來回應社會形勢。第三,政府不放過任何一個把打壓合理化的機會,既然民間有杯葛的聲音,便立即訂立相應法例方便日後可以借用對付異見人士。
以上三個可能並不互相排斥。回看過去一年的疫情,不也是同一套的板斧嗎?疫情失控,不是政府的責任,是市民自己防疫做得不好;為了顯示能力,政府發明出一大堆實際作用存疑的防疫措施出來;這些措施雖然不見得可以防疫,卻成為政府壓制民間社會的新手段。
來到杯葛選舉這件事,其實和疫情一樣,民意同樣不受政府的主觀意志改變。民意對選舉失去意義感到不滿,總會找到方法反映出來,從來禁無可禁。榨氣球不是把氣球壓小,只會把氣球壓破,這是小學生都懂得的道理。我相信政府也懂,只是他們已選擇不介意這個後果。
梁啟智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