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榮基淋紅油 三煞加刑

向林榮基淋紅油 三煞加刑

現居台灣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去年在台北街頭遭人淋紅油,案件一審將三被告依傷害罪判囚三至四個月,但可以罰款代替監禁。林認為判罰太輕,且三人未供出幕後主腦,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二審判決,三名被告均被加刑,判囚六至八個月,其中兩名被告更不得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林榮基昨回應指,被告應要坐監,是否再上訴則需與律師討論。

淋紅油案發生在去年4月21日,林榮基當時在北市中山區銅鑼灣書店附近咖啡店吃早餐,他在戶外座位區用餐時,突遭被告曾士峰拿着一杯紅油往他頭部及身上潑,曾士晟則用手機拍照,警方調查後依傷害等罪起訴曾氏兄弟和教唆犯案的高雄男子鄭啟龍。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一審判決認為,鄭等人犯案動機是不滿林榮基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觸犯傷害、強制、強暴侮辱、毀損等罪,從重依傷害罪論處,判鄭男四個月徒刑、曾氏兄弟各三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三人沒上訴,但林榮基認為判太輕提上訴。

被告續辯稱沒「藏鏡人」

台灣高院日前開庭時,鄭男仍辯稱幕後沒「藏鏡人」,淋油動機單純是「討厭林賣的書」。高院昨判決指,雖然鄭啟龍等三人都坦承犯案,也曾當庭向林榮基道歉,但考慮林在國際上有相當知名度,而且他只是經營書店的文化人,鄭等人與他無冤無仇,卻用暴力方式淋油,對台灣社會善良風氣與自由民主精神造成不良影響,故加重判刑。

高院依據犯罪情節由重至輕,將鄭啟龍判囚八個月、曾士峰七個月;曾士晟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新台幣(約五萬港元)。

林榮基昨表示,淋油事件不是單單其個人問題,他舉出何韻詩前年也遭淋油一事,「都是差不多的行為,但何案罰款了事,沒有人坐牢」。對他來說,這次的犯案者要坐監,「當然認為是應該的,也比較滿意」。林榮基認為,有這個判決先例,也是讓社會知道,不認同政見不同的人,用傷害人的行為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台灣蘋果新聞網

■林榮基去年在台灣遭三人淋紅油,其中一名被告鄭啟龍(圓圖)昨被加監至八個月。